• 索 引 号:113310235765392606/2022-82839
  • 文件编号:天政办发〔2022〕7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JTTD01-2022-0002
  • 主题分类:县政府、县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02-2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有效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天台县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
目录(2021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3 14:58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天台县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1年)》(以下简称《统一目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天台县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1年)》的行政处罚事项,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不再行使。本通知实施前已经立案但尚未结案的案件,仍由原立案部门继续办理,直至办结。

二、各业务主管部门要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对接,继续履行好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并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政办发〔2022〕7号(行政执法一览表)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