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2021年度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奖励性补助公示(批次:202201)
天台县2021年度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奖励性补助公示
(批次:202201)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天台县支行、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台县财政局、天台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台县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天银发〔2017〕13号)等文件规定,拟对浙江天台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5个经办银行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奖励性补助,现予以公示:
序号 | 单位名称 | 累计创业贷款发放金额 | 奖励补助标准 | 补助金额 |
1 | 浙江天台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4万 | 1%、2% | 12400 |
2 |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天台支行 | 30万 | 1% | 3000 |
3 |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天台支行 | 80万 | 1% | 8000 |
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 | 230万 | 1%、2% | 34000 |
5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台县支行 | 152万 | 1% | 15200 |
公示期限: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1月3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天台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反映。
联系人:齐扬忠 联系电话:0576-83812369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