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3310235765392606/2021-127151
  • 文件编号:天政办发〔2021〕39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县府办文件
  • 发布单位: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12-20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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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台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06 14:42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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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天台县地质灾害防治 “十四五”规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政办发〔2021〕39号.doc

天台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把天台县打造成绿色工业样板区、诗画浙江引领区、城乡融合示范区、“两山”实践标杆区、实现“现代化和合之城”,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地质勘查“十四五”规划》《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台州市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天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制定《天台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本规划是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天台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依法开展、监督本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展望至2035年。

一、现状与形势

(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天台县行政隶属于浙江省台州市,境域范围介于东经120°41′24″~121°15′46″、北纬28°57′02″~29°20′39″之间,东接三门县,南邻临海市,西毗磐安县,北连新昌县,东北交宁海县,西南通仙居县,下辖3个街道、7个镇、5个乡、21个社区、374个行政村,截止2020年12月,户籍人口60万。

“十三五”时期,天台县积极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扎实做好“六稳”、全面落实“六保”,全县实现生产总值301.7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4亿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3.6%、7%,全年增长7.2%;财政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达34.27亿元、20.4亿元,年均增长5.8%、6.3%;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从2.03倍缩小到1.92倍,为开启天台县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地质灾害概况

1.地质环境背景。

天台县位于浙江省东中部,地处华南褶皱系浙东南褶皱带中部,低山丘陵面积1178.6平方公里,河谷平原面积240.6平方公里,地貌类型属浙东低山丘陵区,地势北东、北西和南西较高,中部为天台盆地;区内出露地层以白垩系火山碎屑岩间夹喷发-沉积相沉积岩以及一套类磨拉石建造的沉积碎屑岩为主,少量出露第三系火山喷溢相玄武岩及玄武玢岩,北部石梁镇、坦头镇一带分布有较大面积的酸性侵入岩体;中部平原区主要出露上更新统及全新统冲积、冲洪积和坡洪积地层。天台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降水量值约为1399.4毫米,平均每年有2-3次台风或热带风暴影响,诱发崩塌、滑坡、小型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台风暴雨是诱发本区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之一。

2.地质灾害现状。

天台县属于浙江省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县,地质灾害类型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截止2020年底,全县有现状地质灾害隐患点14处,其中滑坡13处,崩塌1处,共威胁人员198人,财产843万元。另外区内存在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181处,9处为次重点防范区,172处为一般防范区,共影响人口692人、财产7122万元。

(三)地质灾害防治现状

——地质灾害防治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全县共投入资金29000余万元,共核销地质灾害隐患点28处(其中实施工程治理12处、开展避让搬迁13处,地质环境条件改变核销3处),治理不稳定斜坡17处(其中实施工程治理11处,开展避让搬迁6处),减少受威胁人口1620人。每年开展宣传培训及应急演练工作,累计发放地质灾害防治小册子2500余本,发送地质灾害预警防范短信10000多条,全面完成省、市地质灾害“除险安居”三年行动任务,建成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站点4处。

——地质灾害调查全面深入。 全面完成了天台县1∶50000农村山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修编了乡镇地质灾害分布与易发区图系。完成了赤城街道1∶2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启动了全县1∶50000地质灾害风险普查与平桥镇、石梁镇两个重点乡镇1∶2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较为全面的摸清了天台县的地质灾害隐患和风险底数。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警能力显著提升。全县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防范区均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群测群防员,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不断健全完善,人员力量不断加强。完善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监测预警体制机制,提升地质灾害预警精准度、时效性和覆盖面。加大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建设力度,大力推广应用安全、经济、实用的普适性监测预警设备,开展地质灾害实时监测、自动化监测。

——地质灾害风险管控体系初步建成。完成全县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编制工作,地质灾害隐患和风险防范区全部纳入城镇基层治理体系。按照地质灾害防治从隐患管理向风险防控转变的要求,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双控管理探索实践。按照摸排更全面、标准更严格、分类更精确的要求,通过调查评价划定了181个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按照风险一张图、预警一平台、研判一张表、管控一张单、应急一指南、案例一个库的“六个一”要求,初步形成了地质灾害风险管控体系。

——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与气象、应急等各部门联动,组织开展了不同层级、多种形式的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系列主题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定期邀请地质灾害防治与重大灾害应急管理专家授课。基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群测群防员等全体防灾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氛围明显改观,农村山区群众识灾、报灾、自我安全防范和临灾避险能力明显提升。

(四)面临形势

1.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十四五”时期,是天台县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天台县将迈入高铁时代黄金期、科创驱动提速期、上式赋能高峰期、诗路文化建设期、绿色发展关键期,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对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任重道远。天台县属于我省典型山区县,地形地貌和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环境脆弱背景没有改变,全县地质灾害易发区面积1188.95平方公里,占全县面积的83.05%,每年6-10月台风、热带风暴和暴雨多发期容易形成局部降雨中心,极端灾害天气不利影响依然存在,随着全县现代化城市治理体系提速,城乡提能,振兴乡村,打造拥山滨溪拦湖的风貌品质城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低丘缓坡造地等人类工程活动势必进一步加剧地质环境的扰动,引发地质灾害事件将会更加频繁,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双控要求更高。

根据《台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总体工作部署,天台县将积极响应省、台州市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要求,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风险管理新体系建设工作,全面夯实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双控管理基础,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十四五时期,天台县将致力于努力实现地质灾害防治从单一部门应对单一灾种向多部门联动应对“灾害链”全生命周期防灾转变,从隐患点管理向风险防控转变,着力提升地质灾害防治“风险识别、隐患监测、生态治理、信息服务、科技支撑、科学管理”六大能力,为天台现代化产城生态示范区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安全环境,为此,对本县的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生态天台、绿色天台、美丽天台”建设对地质灾害防治提出了新要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加强重点生态空间保护,深化“美丽天台”建设,加快构建生态安全新格局。“十四五”期间深入统筹地质环境资源系统治理,加城市周边生态保护修复力度,持续推进天蓝地绿水清建设,夯实生态安全基底,完善生态保护网络,最大限度保障人居安全,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拓宽“两山”转化通道,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保驾护航,对新时代地质灾害防治提出了新要求。

——数字化改革对地质灾害防治提出了新任务。为高水平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县城建设,天台需完善统一领导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健全监测预警、风险排查、应急保障、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提高灾害综合防范能力,积极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大数据”体系。坚持以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为主线,注重日常防控、应急防控、源头防控与数字防控,强调数字科技支撑,注重“整体智治”,强调数字赋能,全面提升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以“数字赋能、智慧防灾”理念构建新型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2.存在问题。

——地质灾害防治仍然存在薄弱环节。我县丘陵山区面积较大,山区城镇人口密度高,一旦发生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容易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地质灾害往往具有突发性、隐蔽性,受工作精度、技术方法、调查手段的限制,对风险区地质环境条件和危害性的认识仍不够深入,调查精度有待提高;地质灾害风险监测预警水平有待提升,地质灾害专业监测覆盖面不足,从监测现状向预测预报和风险管控还有一定差距,地质灾害预报预警降雨量阈值的研究还不够深入,风险预报精准度有待提升;地质灾害防治与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还不够,通过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等源头降低地质灾害风险亟待加强。

——地质灾害防治现代化体系有待完善。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大数据建设及智慧防灾管理方面还非常薄弱,地质灾害应急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应用较为滞后,技术手段单一、自动化程度不高等问题较为普遍,现有调查成果转化应用不够深入,尚未实现对地质灾害数据的有效集成、统一管理、科学分析。面对地质灾害风险防控数字化的新要求,相关工作体系有待完善。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任务依然繁重。目前全县尚存14处地质灾害隐患,影响人口198人,威胁财产843万元。天县属于典型山区县,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面积大、地质灾害易发态势未能明显扭转,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数量及影响人口众多,区域综合治理仍然面临较大挑战。多元化、多渠道的地质灾害防治社会投资体系尚不完善,专项治理资金投入保障制度不健全,社会、国有企业公司投入的积极性、主动性尚未全部调动起来,自然灾害防治任务依然繁重。

——地质灾害“整体智治”水平较低。十三五末天台县初步建成地质灾害风险隐患信息和管理工作数据库,发布风险管控“一张图”。省、市要求的“空-天-地”等新兴科学技术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系还不够紧密,地质隐患风险识别、地质灾害与地质环境监测预警以及大数据管控平台等方面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应用较为滞后,技术手段单一、自动化程度不高等问题较为普遍,强化风险管控数字赋能,增加防灾技术储备,应急防灾队伍建设有待提高,地质灾害“整体智治”水平较低。

二、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按照中央决策、省委部署、市委、区委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总目标,以地质灾害风险识别、监测、预警、防控为主线,着力提升地质灾害 “整体智治”能力,着力提升全域治理现代化水平为天台县“两个高水平”和“重要窗口”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推进城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保障安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共同富裕发展方向,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牢固树立安全新发展理念,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全面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整体提升综合防治能力,努力把地质灾害威胁降到最低程度,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统筹部署,突出重点。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全方位发展,聚焦防灾减灾关键领域、关键问题、关键环节和重点地区、重点隐患、重点时段,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统筹丘陵山区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和平原区地面沉降对城市地质安全的影响,深入推进“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注重综合施策,重点防控,源头降低风险。

——属地管理,合力防灾。坚持地方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不断深化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县、乡(镇)、村三级系统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联席管理体系,明确各级政府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及其责任红线,政府与部门间要相互协作,各司其职,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合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数字赋能,智慧防灾。强化科技创新引领、数字支撑作用,推动常规方法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通讯等现代科学技术有机融合,推送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仿真优化,提升智能化、防灾状态信息实施监测和自适应控制,加大科技人才培养和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建立完善智慧防灾新体系,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和实效。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面完成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任务,地质灾害与基础地质调查能力明显增强,地质灾害风险与地质环境监测网进一步完善,建立“一图一网、一单一码、科学防控、整体智治”的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新机制,构建分区分责分类分级地质灾害风险管理新格局,健全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争先的综合防治新体系,紧紧围绕“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的工作总目标,做到当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即查即治、地质灾害风险有效管控,避免群死群伤的地质灾害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到2035年,基本实现地质灾害县域治理现代化的“整体智治”体系。

2.具体目标。

——地质灾害调查监测能力大幅提升。完成天台县1∶50000 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完成6个重点防治乡镇(街道)的1∶2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全面摸清地质灾害风险底数,调查评价工作不断深入;累计建成地质灾害监测点12处,新建山区气象雨量监测站13个,“十四五”末地质灾害监测系统覆盖全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

——地质灾害预警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升。完善“县-镇-村-网格员”四级群测群防网络体系,按照全省地质灾害 “整体智治”三年行动任务要求,完善天台县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数据库,地质灾害应急装备设备配备和应急队伍建设更加到位,灾情险情及时有效处置,地质灾害应急演练进一步强化,应急能力全面提升。

——地质灾害防治能力稳步提升。完成1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或避让搬迁,编制覆盖重点、次重点风险防范区的应急预案,全面提升应急队伍建设,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平台,做到早发现、早汇报、早处置,全面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新发生灾情处置率达到100%,确保隐患动态“清零”。加大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力度,切实规范农民建房、农业生产等活动,从源头上控制或降低地质灾害风险。

——数字化防灾体系不断完善。按照省、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统一部署,以省地质灾害“整体智治”数字化平台导向,完善天台县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双控管理体系,深化防灾“三查”制度建设,全面建成地质灾害数字化管控平台。

——地质科技创新支撑更加有力。深化地质队员“驻县进乡”活动。拓展地质灾害防治成果利用,为省级、市级地质灾害风险管控监测数据实时化、可视化智慧管理平台做好数据库支撑,基本实现 “即时感知、高效服务、科学决策、智能监管、智慧管理、数字赋能”的“整体智治”新格局,地质灾害防治科技创新水平明显提升。

天台县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重点指标表

序号

类别

指标

单位

2020年基准值

2025年目标值

指标

属性

1

调查

评价

全县1∶5万地质灾害风险普查

/

1

约束性

2

乡镇(街道)1∶2000风险调查评价

1

6

约束性

3

全县1∶5万城市运行安全地质风险普查

/

1

约束性

4

监测预警

地质灾害专业仪器监测点

4

12

约束性

5

山区气象雨量监测站

/

13

约束性

6

地下水资源动态监测

/

3

预期性

7

综合

治理

新增地质灾害隐患处置率

%

/

100

约束性

8

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

14

约束性

9

防灾管理

“地灾智防”APP使用人数

197

≥350

约束性

10

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建设

/

1

约束性

11

重点、次重点风险防范区应急预案演练覆盖率

%

/

100

约束性

三、加强地质灾害“三区一点”管理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以地质灾害风险防控为主线,深入实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调查、排查与识别鉴定,科学划分、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治区和风险防范区,科学鉴定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全面落实地质灾害“三区一点”分区、分责、分类、分级管理措施。

(一)科学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全面落实分区管理措施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由孕灾地质条件控制的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分为高、中和低易发区。主要包括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区。

1.科学划分地质灾害易发区。全县划分为8个中易发区(B)、1个低易发区(C)及不易发区(D)。全县山地丘陵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区总面积1188.95平方公里,占全县面积的83.05%。

——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

全县中易发区总面积89.99平方公里,由B1-B8共8个中易发亚区组成,占全县总面积的6.28%,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4处,受威胁人员198人,受威胁财产843万元。

(1)洪畴镇东安隐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1)。位于洪畴镇北东东安隐村一带,面积4.33平方公里,区内地貌类型为构造侵蚀低山区,以陡坡地为主。区内植被较发育,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较强烈,主要表现形式为通村道路挖方路基,路堑边坡存在发生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风险较大,区内有风险防范区2处,影响财产约4万元。

(2)泳溪乡苍华-石梁镇岗头厂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2)。位于泳溪乡北部苍华村与石梁镇岗头厂村一带,面积6.10平方公里,区内地貌类型为侵蚀构造低山区,以陡坡、急坡地为主。区内“V”型沟谷较发育,泥石流物源丰富,山体表部植被发育,农村宅基地切坡建房较常见,区内有风险防范区3处,无常住人员,影响财产约4万元。

(3)坦头镇百丘-大余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3)。位于坦头镇北部欢山片区,面积28.99平方公里,地貌类型为构造侵蚀低山丘陵区,地形中间低,四周高,呈盆地状。区内冲沟较为发育,雨季易汇水,植被发育一般,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较强烈,山区修路开挖山体在强降雨影响下常常发生小型泥石流和滑坡地质灾害。区内有风险防范区7处,影响人员105人、财产416万元。

(4)石梁镇慈圣-迹溪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4)。位于石梁镇北部慈圣村至迹溪村一带,面积6.43平方公里,区内地貌类型为侵蚀构造低山区。区内断裂构造发育,地质环境条件较复杂,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较强烈,历史发生有滑坡和坡面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规模属小型。区内有风险防范区10处,影响人员147人、财产690万元。

(5)石梁镇塔头坑-赤城街道西冷坑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5)。位于石梁镇南部塔头坑、太平村以及赤城街道西冷坑、老天北公路沿线,面积14.88平方公里,地貌类型为侵蚀构造低山区,山高坡陡,多急坡地和悬崖地。受断裂构造控制,区内多“V”型沟谷,植被较为发育,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较强烈,以景区开发建设、山区切坡建房为主,历史上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多发,现有地质灾害隐患2处,风险防范区17处,威胁和影响人员54人、财产460万元。

(6)白鹤镇苍蒲坑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6)。位于白鹤镇北部苍蒲坑、山头姜村一带,面积6.29平方公里,地貌属侵蚀剥蚀-构造侵蚀低山,多V”字型沟谷。植被发育较好,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较强烈,以山区修路、切坡建房和缓坡区垦植为主。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风险防范区5处,威胁和影响人员53人、财产217万元。

(7)平桥镇紫凝山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7)。位于平桥镇南部紫凝山玄武岩台地,面积10.56平方公里,地貌上属侵蚀剥蚀玄武岩台地区。区内植被发育一般,人类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影响较为强烈,历史上中小型的滑坡地质灾害多发,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风险防范区11处,威胁和影响人员17人、财产352万元。

(8)雷峰乡状塘-友义地质灾害中易发区(B8)。位于雷峰乡状塘至友义村及公路沿线,区区内植被发育较好,人类工程活动主要表现为山区修路开挖、村民切坡建房、矿山开采等,现有风险防范区7处,影响人员21人、财产151万元。

——地质灾害低易发区(C)

除天台盆地外的丘陵山区全部属于低易发区,面积1098.96平方公里,占全县面积的76.76%。区内人类工程活动程度差异大,在北部山区和南部山区人类工程活动较少,山区人口居住较分散,多农业活动;中部丘陵区以及天台盆地人类聚居集中,人口密度大,工程活动强烈,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8处,风险防范区119处,威胁和影响人员587人、财产4828万元。

——地质灾害不易发区(D)

是指各种地质灾害(崩塌、滑坡、泥石流与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均不易发生区域,主要分布于天台盆地中部以及较大的河谷平原区,面积242.71平方公里,占全县面积的16.95%。地貌类型单一,地质环境条件相对简单,地质灾害不发育。

2.全面落实易发区分区管理措施。

提高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精度,进一步摸清风险底数,深化地质灾害“三查”管理,及时更新风险“一张图”,动态掌握风险。建立、完善地质灾害“专群结合”的地质灾害风险监测网络,加强风险动态管控。加大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力度,及时落实好地质灾害应急排险“即查即治”,创新开展地质灾害风险综合整治,提升新发生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优化地质灾害高易发区范围内国土空间规划,引导新建工程尽量避开;加强中易发区城镇单元详细规划(包括新村规划)、线型工程和农村建房的地质灾害风险性评估(专项调查评价),规范丘陵山区人类工程活动。

(二)科学划分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全面落实分责管理措施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是指针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地质灾害风险较高的山区村庄、人口聚集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区、工程活动强烈区和城市空间重要规划区进行重点防治的特定区域。

1.科学划分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1)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由7个突发性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1-A7)块组成,总面积147.31平方公里,占全县面积的10.29%。区内有7处地质灾害隐患与77处风险防范区,威胁人员495人,威胁财产2555万元;

A1泳溪乡苍华-石梁镇岗头厂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面积16.58平方公里,区内有1处地质灾害隐患,4处风险防范区,威胁人员31人,威胁财产70万元。

A2坦头镇百丘-大余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面积41.85平方公里,区内有9处风险防范区,威胁人员132人,威胁财产546万元。

A3天台县城北-石梁镇龙皇堂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面积16.97平方公里,10处风险防范区,威胁人员147人,威胁财产690万元。

A4石梁镇慈圣-迹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面积36.48平方公里,尚存1处地质灾害隐患,25处风险防范区,威胁人员54人,威胁财产550万元。

A5白鹤镇苍蒲坑重点防治区。面积6.28平方公里,区内有3处地质灾害隐患,5处风险防范区,威胁人员53人,威胁财产217万元。

A6平桥镇紫凝山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面积14.47平方公里,尚存1处地质灾害隐患,11处风险防范区,威胁人员17人,威胁财产352万元。

A7南屏乡镇双岩-板桥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面积14.68平方公里,尚存1处地质灾害隐患,14处风险防范区,威胁人员61人,威胁财产330万元。

(2)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除重点防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为一般防治区,总面积1284.35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89.71%。

2.全面落实重点防治区分责管理措施。加强突发性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内集镇、村庄、学校、旅游景区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工业区和交通沿线等区域的重点防护。对公路、铁路、水库、能源等重要基础设施和坡地村镇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建设工程周边区域,分别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调查、监测、治理等措施,加强日常风险排查和专业监测,根据地质灾害风险动态变化情况及时采取综合治理,健全重大自然灾害防范化解机制,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提高基层防灾减灾水平。

(三)科学识别与划定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全面落实分类管理措施

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是指针对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损失存在中风险以上的地质灾害风险区进行管理的特点区域,根据风险等级和影响人数划分为重点、次重点和一般防范区。

1.科学识别与划定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目前,全县181处突发性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中次重点防范区9处,共影响人员117户398人,影响财产2132万元;一般防范区172处,共影响人员188户586人,影响财产4990万元。

2.全面落实风险防范区分类管理措施。强化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风险等级动态更新,将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综合治理纳入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分级落实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监管责任人,发放避险明白卡,加强风险巡查监管与宣传培训,做好风险防范区标识牌建设与管理维护。按照“轻-重-缓-急”做好地质灾害风险隐患专业监测点建设,加强风险防范区“一区一阈值”研究与评估工作,及时发布降雨阈值信息,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红色、橙色、黄色预警结果,根据临灾实际确定的受威胁人员名单,及时进行分类处置,实现人员精准转移。鼓励支持对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主动采取避让搬迁为主、工程治理与专业监测相结合的治理措施。加强风险防范区内与周边人口聚集区、重点工程地区切坡建房、修路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风险加剧的工程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风险管控,从源头降低地质灾害风险。

(四)深入调查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全面落实分级管理措施

1.深入调查地质灾害隐患。地质灾害隐患是指通过地形、地质条件和影响因素的调查,或已经发现斜坡变形破坏迹象,存在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或地段。目前,全县共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14处, 1处崩塌隐患,13处滑坡隐患,威胁人员198人,财产843万元。

2.全面落实风险隐患点分级管理措施。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按照“即查即治”要求,落实危险区避让搬迁、工程治理、专业监测等综合治理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年度处置率达到100%。按照《浙江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要求落实监管职责,不断加大治理资金投入,自然资源部门作为地质灾害主管单位,统筹组织隐患点认定、治理工程启动、验收、交付等,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主体责任部门,强化治理工程验收后安全质量管护。

四、加强地质灾害“六大体系”建设

(一)地质灾害调查监测体系建设

——提升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早期识别能力。综合运用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合成孔径雷达测量、机载激光雷达测量、现代山地工程等多种技术手段,采用遥感调查、地面调查、测绘勘查、测试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摸清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致灾地质环境条件和人口、房屋、基础设施、资源环境等承载体信息。科学评价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综合风险水平,编制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图系,建立地质灾害风险普查数据库,不断完善全县地质灾害风险基数,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早期识别提供科学依据。

——提升基础地质和地质环境综合调查能力。系统开展全县1∶5万城市运行安全地质风险普查工作,进一步查明因不良地质问题引发的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管理过程中的地质隐患风险,编制城市地质风险“一张图”。

——提升地质灾害风险动态评估能力。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集镇、学校、医院、风景名胜区、村庄等人口集聚区和重要基础设施等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常态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落实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日常、应急、源头、数字化全生命周期风险评估,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变化情况,落实防灾责任和防范措施,动态更新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

——完善专群结合监测网络体系,提升基层群测群防能力。按照“群专结合、全面覆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专业监测网络覆盖率,推进经济实用的普适型专业监测设备安装,建成覆盖全县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和隐患点的自动化专业监测网络平台。统筹气象、农业农村等多部门雨量监测站数据,加密丘陵山区人口聚集区雨量监测站布设。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纳入基层治理“四平台”,强化群测群防员和网格员作用,明确网格事务和职责,加强应急防灾设备配备和技术技能培训,切实提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水平。

(二)地质灾害预警应急体系建设

——提升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能力。按照“省级预报到县、市级预报到乡、县级预警到村”的要求,充分利用省市级地质灾害风险预报一体化平台,提升地质灾害风险预报预警准确度。加强本区地质灾害发生风险概率的降雨阈值研究,提出1h、3h、6h、12h、24h降雨阈值,及时发布区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五色图和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实时预警风险提示单。

——健全地质灾害应急机制。健全临灾应急指挥机构,完善运行机制,及时修订完善本县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次重点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应急预案,健全灾前应急准备、临灾应急避险、灾后应急救援的综合应急体系。加强数字应急能力建设,强化“安全码”应用,实现人员精准转移。健全“灾前应急准备、临灾应急避险、灾后应急救援” 的综合 “防-抗-救” 应急体系  严格执行应急值守、灾险情速报、地灾智防“一码防灾”、掌上应急“安全码”等应急处置机制,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开展应急调查、会商和处置工作,有效防止险情灾情进一步扩大。

——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深化推进地质队员“驻县进乡”专项行动合作,充分发挥地勘单位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主力军”作用,按照“平时服务、急时应急、战时应战”的要求,构建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服务新格局,进一步弥补基层专业技术力量短板,提升地质灾害动态防治能力。按照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一区一预案”“一预案一演练”要求,落实重点风险防范区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中、高、极高易发区群众应急避险自救能力。

(三)地质灾害综合治理体系建设

进一步巩固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除险安居”三年行动成果,按照“即查即治”的要求,结合异地搬迁、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美丽乡村建设等政策,尊重群众意愿,加大扶持力度,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从源头上降低地质灾害风险。加大国土空间管控力度,统筹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土地开发规划、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工程治理与生态保护修复,不断优化易发区城镇、新农村建设国土利用规划,及时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合理布局地质灾害危险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通过差异化综合整治手段,从源头上防范与化解重大地质环境风险,降低不规范的人类工程诱发地质灾害风险,实现地质灾害治理效益最大化。

(四)地质灾害数字管理体系建设

落实大数据发展战略,深化数字赋能,健全地质灾害“整体智治”制度体系,强化大数据、物联网、5G 等数字技术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应用,按照“一图、一库、一箱、多场景”的整体架构,聚焦数字采集管理、模型算法集成、应用场景建设,将全县地质灾害易发区信息、危险性区划信息、风险防范区信息、群测群防员信息、监测预报预警信息、预警预案信息、排查巡查信息等全部纳入“风险码”统一管理,进一步探索地质灾害“风险码”和“安全码”在防灾减灾、人员撤离中的应用。依托省市地质灾害整体智治平台,构建集地质灾害监测、分析、预报、预警和应急服务于一体的数据库,实现与省市、其他部门、驻县进乡技术队伍、全县群测群防网络临灾实施信息交互、形势研判、应急会商、指挥调动系统共享,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和工作效率。

(五)地质灾害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坚持科技创新,以地质灾害防治技术需求为导向,以多维度地质灾害与基础调查为基础,研究天台县地质灾害发生规律,加大新技术、新方法、新设备的应用研究,加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建设、风险降雨阈值研究、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方法研究等成果转化应用,切实提升全县地质灾害防治科技创新水平。

(六)地质灾害人才队伍与文化体系建设

结合全省千名地质队员“驻县进乡”专项行动,运用好地质队员“驻县进乡”办公室这块“金名片”,充分发挥地勘单位在地质灾害防治中的“主力军”作用,弥补基层专业技术力量薄弱的短板,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才库和专家库,切实提升技术保障能力。进一步挖掘新时代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文化精神内涵,实施 “五个一”工程。加强科研交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才库和专家库。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文化建设,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五、重点工程

(一)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识别、普查调查工程

——全县1∶50000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核查,修改完善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总结地质灾害特征与致灾规律,分析地质灾害诱灾机理,研究致灾降雨量阈值,开展地灾害易发性、危险性和风险水平评价,修订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建立地质灾害风险普查调查空间数据库。至2021年底完成全县1∶50000地质灾害普查与数据库建设工作。

——乡镇(街道)1∶2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综合利用新技术、新方法,调查工作区孕灾背景条件及地质灾害隐患发育分布规律,分析地质灾害形成机理和成灾模式,研究引发地质灾害的致灾降雨量阈值,评价地质灾害易发性、危险性,识别承载体及易损性,划定和评价地质灾害风险区和等级,提出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风险管控对策建议。至2021年底完成平桥镇、石梁镇1∶2000高精度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至2025年底累计完成6个重点防治乡(镇)1∶2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

——1∶5万城市运行安全地质风险普查。进一步查明天台城区不良地质作用空间分布,评价影响城市运行安全地质风险,完成地质风险一张图编制,提出风险动态管控与措施实施建议。至2022年底,完成城区城市运行安全地质风险普查工作。

(二)地质灾害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工程

——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建设。按照“以人为本、科技防灾、重点先行、有序覆盖”的原则开展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与网络管控平台建设,首先重点完成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专业监测站点安装,再全面覆盖到典型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区与治理工程。至2025年底,累计建成地质灾害专业监测12处、新建山区雨量监测点13处,实现并网运行。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按照“省级预报到县、县级预报到乡、县级预警到村”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系统,深化部门间合作及资源共建共享,加强突发性地质灾害降雨量阈值研究,及时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等级“五色图”。至2022 年底完成县级地质灾害风险预报预警系统升级改造。

(三)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能力提升工程

将群测群防纳入天台县现代化城市治理“四平台”,强化网格化管理,推广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五化”体系建设。推广普适性监测预警设备和方法的应用,落实应急预警与安全防护装备,加强防灾人员自然灾害保险。开展多媒体多形式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持续加强宣传培训力度。至2025年底,力争建立一只百人基层监测队伍,重点、次重点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应急预案演练覆盖率100%。

(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全面落实省市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任务,按照“即查即治”原则,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风险防范区内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2021年完成地质灾害综合治理14处,新发生地质灾害有效处置率100%,将地质灾害隐患的风险降至最低。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将地质灾害多发频发、风险大的重点流域或高易发区段人口聚集区纳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从源头降低地质灾害风险。

——地质灾害应急防控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智慧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防范区“风险码”标识体系,完善地质灾害风险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程治理和避让搬迁综合防控体系。夯实地质灾害防治“三区一点”风险隐患双控管理机制基础,强化专业技术支撑队伍支撑作用与多部门临灾处置联动等工作机制,及时更新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告示牌、警示牌标识,同时做好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告示牌、警示牌的建设与管理维护。到2025年,风险防范区与重点治理工程全部纳入省“风险码”管理信息系统,实施“一区一码”“一码管灾”综合目标。

(五)地质灾害数字管理体系建设工程

依托浙江省、台州市地质灾害“整体智治”数字化平台建设,利用5G、物联网、大数据以及云计算技术,全面提升天台县地质灾害数字化管理水平,完善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平台信息集成、智能分析、风险研判、决策支持和应急响应等功能,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分析科学智能、应用简便有效,为科学管控地质灾害风险提供地质大数据支持。至2025年,全县“地灾智防”APP 应用使用人数350人以上。

(六)地质灾害人才队伍和文化宣传工程

——地质灾害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基层管理服务能力,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业技术人才库和专家库,充分发挥好地勘单位的技术支撑作用,结合千名地质队员“驻县进乡”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全县地质灾害动态防控能力。至2021年底,建成由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家、技术人员、应急救灾人员与设备组成的综合性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专业队伍1个。

——地质灾害防治科普教育工程。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科普教育工作,利用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科普宣传画、读物、视频等系列产品开展多领域、多形式、多平台、多视角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制定地质灾害标识系统建设标准,逐步统一地质灾害标识系统制作、安装,形成规范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标识系统。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切实发挥天台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分工,强化属地人民政府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监督考核

建立规划实施监测和动态评估机制,组织开展年度评估、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加强规划实施情况总结分析,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各级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定位和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高度重视、密切协作,共同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县人民政府组织对各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三)加强资金保障

按照《浙江省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用地指标和治理经费,严格资金管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资金专款专用。

(四)加强宣传引导

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充分利用科普教育基地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等平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公益活动,增强公众对地质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七、附则

本规划由文本、附表和附图组成,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