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台县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委培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22 15:3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县人社局

为加强天台县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等5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21]25号)和《天台县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委培暂行办法》(天政办发〔2016〕2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全县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委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向培养专业范围

2021年培养层次设本科,专业设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儿科学、麻醉学5个专业。

二、定向培养岗位方向

天台县县域医共体和加快发展县县级医疗卫生机构(4人)、乡镇卫生院(45人,特指山区乡镇卫生院及平原乡镇卫生院下属服务站)。

三、招生计划和承办院校

1、招生计划:2021年全县计划招收基层卫生定向委培生49人,其中临床医学31人、中医学10人、预防医学5人、儿科学2人、麻醉学1人。

2、承办院校: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丽水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杭州医学院。

具体见下表。

 

单    位

专业 

学历

计划数

承办院校

天台县卫健系统

临床医学

本科

31人(其中2人由县卫健局统一调配使用至县级医疗卫生机构)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11人,丽水学院20名

天台县卫健系统

中医学

本科

10人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天台县卫健系统

预防医学

本科

5人

浙江中医药大学2人(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杭州医学院3人

天台县卫健系统

儿科学

本科

2人(其中1人由县卫健局统一调配使用至县级医疗卫生机构)

浙江中医药大学(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

天台县卫健系统

麻醉学

本科

1人(由县卫健局统一调配使用至县级医疗卫生机构)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

四、招生与招聘流程

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面向天台籍考生实施定向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2021年定向培养招生本科层次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新一段线。具体程序如下:

1、报名对象须为天台户籍考生。

2、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3、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高校。招生高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各县卫生健康局。

4、县卫生健康局根据各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期间保持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预计7月1日23时左右通知各位考生),不出远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天台县人力资源网公示3天。

5、公示无异议的,商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和个人信用承诺书,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各招生高校。

五、学习费用

根据《天台县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委培暂行办法》规定,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学员,对其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给予相应补助。补助经费由县财政承担,补助标准本科4.6万元/人,学员在校期间先支付补助总额的40%,毕业到岗后一次性支付剩余的60%。

六、就业待遇

1、定向委培生按期毕业后,经统一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就业协议回天台县卫健系统工作,成为正式在编人员(县级医院编制为财政适当补助事业编制报备员额,乡镇卫生院编制为财政适当补助事业编制),具体工作单位由县卫健局统一调配;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标准执行。

2、服务期限:调配到基层的定向委培生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不包括参加全省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3、临床医学、中医学、预防医学、儿科学、麻醉学等专业人员聘用期间需参加全省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聘用合同期满后,仍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不再续签聘用合同。

4、其他事项原则上按省卫计委浙卫发〔2012〕114号等文件执行,具体在定向培养协议中进一步约定。

七、其他事项

咨询地点:天台县卫健局604办公室(济公大道355号)

咨询电话:0576-89357731

本公告由天台县卫健局、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天台县卫生健康局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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