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公开>政策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县政府、县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
索引号: 113310235765392606/2021-76333
发布机构: 县府办(县外事办、县金融办、县大数据局) 发文日期: 2021-06-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组配分类: 县政府、县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 文件编号: 天政办发〔2021〕14号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JTTD01-2021-0003 有效性: 有效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5 09:10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台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整改的通知》文件要求,县人民政府组织对现行有效的县政府(含县政府办公室,下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现将决定依法依规废止的7个规范性文件明确如下:

1.《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天政发〔2013〕25号)

2、《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台县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创业就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天政办发〔2015〕59号)

3、《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台县影视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天政办发〔2017〕49号)

4.《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台县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天政办发〔2016〕87号)

5.《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台县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若干意见的补充意见》(天政办发〔2017〕70号)

6.《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台县鼓励众创空间(孵化器)发展促进创业创新若干意见的通知》(天政办发〔2017〕90号)

7.《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台县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天政办发〔2020〕7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天政办发〔2021〕14号.pdf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