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002683239W/2021-747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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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财政局(县国资办) | 发文日期: | 2021-04-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文件编号: |
关于拨付天台县2020年度服务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天台县财政局
天台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
天财企〔2021〕10号
关于拨付天台县2020年度服务业奖励
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天政发〔2013〕25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若干补充意见的通知》(天政办发〔2015〕49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发改局审定,由县发改局报经2021年1月29日县政府第一次县长办公会议和2021年2月19日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并网上公示无异议,现安排2020年度服务业奖励资金245万元(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2020年度服务业奖励明细表
天台县财政局 天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9日
附件:
2020年度服务业奖励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单位 | 情况简介 | 申报政策奖励补助额(万元) | 申请奖励项目条款 | 备注 |
1 | 天台县台通快递有限公司 | 2020年9月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为3A物流企业 | 10 | 1.现代物流、运输业(2)首次获得国家AA、AAA、AAAA、AAAAA级的物流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 | |
2 | 浙江银轮普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0年1-11月累计营业收入为5487.6万元 | 5 | 1.现代物流、运输业(5)当年首次实现主营收入分别达到5000万元、1亿元、2亿元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 | |
3 | 天台县新阳光餐饮有限公司 | 新开餐饮企业,2020年5月10日正式开业,营业面积7341平方米 | 10 | 3、商贸业第(1)项:租赁场地新开办商贸企业(购物中心、百货店、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大卖场、餐饮),营业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1000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 | |
4 | 浙江杨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被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评定为优秀物业第一名 | 3 | 6、房地产业第(2)项: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物业管理考评制度,每年对全县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进行综合考评,对考评优秀的物业管理企业,前3名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优秀业主委员会前2名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 | |
5 | 浙江恒旺物业有限公司 | 被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评定为优秀物业第二名 | 2 | ||
6 | 常州市湖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天台分公司 | 被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评定为优秀物业第三名 | 1 | ||
7 | 临海市伟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台分公司 | 被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评定为优秀物业第三名 | 1 | ||
8 | 天台县始丰街道溪林春天小区业主委员会 | 被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评定为优秀业主委员会第一名 | 2 | ||
9 | 天台县赤城街道伟星紫金花城业主委员会 | 被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评定为优秀业主委员会第二名 | 1 | ||
10 | 天台县赤城街道红石梁广场小区业主委员 | 被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评定为优秀业主委员会第二名 | 1 | ||
11 | 天台祥生弘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税收11156万元,排名第一 | 5 | 6、房地产业第(4)项:房地产业当年实缴地方税收超过1000万元以上,且税收排名前2位企业,各奖励5万元。 | |
12 | 浙江杨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税收5381万元,排名第二 | 5 | ||
13 | 天台宏安工程管理服务部 | 被天台县行政审局评为“十佳”中介机构 | 20 | 9、其它服务业第(1)项:对新落户我县的国内外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培训机构、律师服务、资产评估等商务中介机构,每家奖励5万元,新落户的商务中介机构是外来分支机构的,奖励2万元。被评为县行政审批“十佳”中介机构的,每家奖励2万元。 | |
14 | 台州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15 | 天台天信税务师事务有限公司 | ||||
16 | 天台方圆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17 | 浙江远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18 | 天台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19 | 浙江中材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
20 | 浙江天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21 | 台州市蔚越土地勘测规划有限公司天台分公司 | ||||
22 | 台州市南方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 ||||
23 |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37、42类2个商标 | 2 | 11.提升品牌、管理、标准化建设(1)项:企业注册使用服务业商标,每件奖励1万元。 | |
24 | 浙江爱特利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 注册43类商标1个商标 | 1 | ||
25 | 浙江万胜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41类商标1个商标 | 1 | ||
26 | 天台县鸿豪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 注册45类商标1个商标 | 1 | ||
27 | 天台韩悦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 注册35类商标1个商标 | 1 | ||
28 | 台州海桐贸易有限公司 | 注册35类商标1个商标 | 1 | ||
29 | 天台县乾军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 注册35类商标1个商标 | 1 | ||
30 | 台州镇萌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 注册35类商标1个商标 | 1 | ||
31 | 台州市修合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注册36、41类商标2个商标 | 2 | ||
32 | 天台精弈针织有限公司 | 注册35类1个商标 | 1 | ||
33 | 台州伊之友食品有限公司 | 2020年12月注册39类商标2个、35类1个、43类1个,合计4个 | 4 | ||
34 | 台州市英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首次2020年12月被授予省AA守合同单位的奖励1万 | 1 | 11.提升品牌、管理、标准化建设第(2)项:首次被认定为“浙江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奖励5万元。首次被授予省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分别奖励1万和3万元。首次被评为省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奖励2万元。 | |
35 | 天台县农家乐产业农合联 | 2A级以上服务业行业协会 | 22 | 23、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服务、监督、协调、桥梁作用。对活动正常(有服务或活动记录可核查,每年活动或服务2次以上)的2A级以上服务业行业协会(包括2A级社会组织),每年补助经费2万元。 | |
36 | 天台县名特优农产品供销联合会 | ||||
37 | 天台县电动车行业商会 | ||||
38 | 天台县农资行业协会 | ||||
39 | 天台县经纪人协会 | ||||
40 | 天台县美容美发行业协会 | ||||
41 | 天台县餐饮行业协会 | ||||
42 | 天台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业协会 | ||||
43 | 天台县蜂业协会 | ||||
44 | 天台佛石文化研究会 | ||||
45 | 天台县油漆装饰材料协会 | ||||
46 | 浙江银轮普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当年新增的限额上服务业企业 | 补充意见第三条:对当年新增的限额上服务业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 国企 | |
47 | 天台县水电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
48 | 天台县济公旅行社有限公司 | ||||
49 | 台州市诚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
50 | 天台祥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
51 | 天台银利皮革有限公司 | 当年新增的限额上服务业企业 | 105 | 补充意见第三条:对当年新增的限额上服务业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 |
52 | 天台欣彤贸易有限公司 | ||||
53 | 天台可涵袜业有限公司 | ||||
54 | 天台艾朵袜业有限公司 | ||||
55 | 天台锐虎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 ||||
56 | 天台欧麦斯商贸有限公司 | ||||
57 | 天台陌蓝贸易有限公司 | ||||
58 | 天台亦恒汽车用品有限公司 | ||||
59 | 天台县新阳光餐饮有限公司 | ||||
60 | 浙江鼎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 | ||||
61 | 浙江鼎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
62 | 浙江金益贸易有限公司 | ||||
63 | 台州伊之友食品有限公司 | ||||
64 | 天台禾汇酒店有限公司 | ||||
65 | 天台县宜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66 | 天台县群芳农家乐有限公司 | ||||
67 | 天台基投建材有限公司 | 2020年销售贡献奖 | 10 | 补充意见第四条鼓励商贸业企业发展壮大,对促进全县社会消费稳定增长的贡献企业给予奖励。对当年销售额排名前5位且增速达到15%以上的企业,每家分别奖励5万元。 | |
68 | 天台添惠商贸有限公司 | ||||
69 | 天台县家家乐商贸有限公司 | 2011年被认定为“浙江省城乡连锁超市龙头企业”,2020年配送额53316516.95元 | 10 | 补充意见第五条:经省级部门认定的省城乡连锁龙头企业,具有符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规定标准的配送中心,配送农村直营或加盟连锁便民店,按其年配送额的2‰给予补助,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 |
70 | 天台县平桥镇中心菜场 | 2020年列入省级为民办实事 | 5 | 补充意见第八条:当年列为省、市、县为民办实事的服务业项目,每家分别补助5万、3万、1万元。 | |
71 | 天台坦头农贸市场开发有限公司 | 2020年经省政府考核认定为省放心农贸市场示范单位 | 10 | 补充意见第九条:积极开展省级智慧市场、现代商品市场集群及网上网下融合示范市场创建工作,经省级相关部门考核验收通过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补助。对开展省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工作,经省政府考核认定为省放心农贸市场示范单位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 | |
合计 | 2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