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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天台县第一批人才公寓租赁房阳光择房结果公示

发布日期:2021-02-05 15:5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县人社局

2021年度天台县第一批人才公寓租赁房阳光择房结果公示

根据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天台县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天人才领〔2019〕6号)文件精神,经用人单位申报相关部门资格审查,确定郭金山、马平安等4位申报对象为2021年天台县第一批人才公寓租赁房拟入住对象,并采用现场抽签形式进行了房源分配。现将结果在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从2月5日起至2月9日,共5天。

举报电话:0576-83930813、83812360

 

序号

确定类别

姓名

工作单位

房号

1

A1

郭金山

浙江亚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D19-103

2

A3

马平安

台州益普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D18-304

3

A5

刘西敬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D19-402

4

A6

王伟央

天台县人民医院

D18-104

 

 

                    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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