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教育基金会关于做好2021学年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30 11:14 来源:县教育局 浏览次数:

全县各中小学:

为了帮助困难家庭学生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确保他们安心学习,健康成长。根据《天台县教育基金会章程》的规定,2021学年,本会将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中的受助对象进行重新审核、认定,实施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申报工作基本要求

1.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原则性强,社会影响大,关系到保民生、促和谐的爱心工程。它涉及到千百个困难家庭的切身利益和贫寒学子的健康成长。扶困助学工作更是塑造我县教育形象的大事。望各校高度重视,切实把扶困助学这件好事办好。

2.重新审核困难家庭学生工作,由乡镇(街道)中小学负责。要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平的原则,对照《条件》(附件1),从严把关,到点到位,落到实处,确保对困难家庭学生的就学资助。

3.做好困难学生资格审核工作,掌握困难学生家庭的真实情况。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确定资助对象,力求做到准确、真实,学校在困难生指标的使用上,严格按照资助条件实行,做到宁缺毋滥。

二、审核申报工作的程序

1.开学初各校要组织力量,对所有困难学生家庭进行调查摸底,掌握真实情况,建立困难家庭学生档案。

2.学校根据《天台县中小学困难家庭学生申报条件》(见附件1),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由班级提出申报对象建议名单,填写《天台县中小学困难家庭学生申报表》(见附件2)。

3.校领导组织、召集扶困助学联络员和相关处室同志共同审定困难家庭学生申报名单,并签署意见(盖章)。特困学生(A类)以各乡镇(街道)中小学为单位,于9月15日前,将《天台县中小学困难家庭学生申报表》及附证材料送我会审定(教育局十楼1019),我会审定后在教育局公文发布平台上通知各校;困难学生(B类)原则上按照核定指标(见附件4),待特困学生(A类)确定后由学校自行审定。在上述两类学生资助名单审定完成后,请各校认真填写《天台县中小学困难家庭学生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汇总表应填写本校全体受助对象的情况(包括A类和B类学生),汇总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各校存档,另一份于10月25日前送县教育基金会办公室(教育局十楼1019),留存备案,并将汇总表电子稿发基金会邮箱(ttjyjjh@163.com)。

三、申报及审定工作注意事项

1.要注意保护学生的隐私。在申报和审定工作中,要保护学生的自尊。教师要主动关心家庭困难的学生。为确保受助对象的公正、公平,名单只能选择在教职工层面内适当场合进行公示,不宜公开宣传公布。

2.家庭困难学生审定申报作为本会的常规工作,学校每学年均在10月中下旬完成,确保 11月份开始发放资助金。

3. B类学生的《天台县中小学困难家庭学生申报表》及附证材料,由乡镇(街道)中小学负责归档备查。

四、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标准

1.核准享受A类资助的学生,资助金每人每月16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按月发放。

2. 核准享受B类资助的学生,资助金每人每月80元(每年按10个发放),按月发放。

上述资助金,请各校务必按月发放到受助学生(监护人)手中。

五、其他

1.在义务教育学校中,如学生本人患危重病,须住院救治的,由该生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并附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和病历及费用清单复印件,学校签署意见,及时送我会核实后,将按疾病情况,一次性发给助疗金2000~5000元。

2.在义务教育学校中,因家庭突遭变故,给学生家庭造成特殊困难的学生,由学校提出申请,我会将根据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助1000~5000元。

3.在义务教育学校中,开展爱心服务送温暖活动。通过调查摸底,建立特殊困难学生档案。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帮助解决困难,开展年终慰问活动。

天台县教育基金会

2021年8月30日

附件1

天台县中小学困难家庭学生申报条件

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不让一个孩子因困难而辍学,让所有孩子念上书,念好书”的目标,根据各级政府和天台县教育局关于资助困难生工程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讨论,制定《天台县中小学困难家庭学生申报条件》,现公布如下。

一、困难学生(A类)条件

1.父母双亡的学龄孤儿;

2.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确已离家重组家庭的特困学龄子女;

3.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重病或残疾的单亲困难家庭学龄子女;

二、困难学生(B类)条件

1.父母一方亡故或患危重病,危及生命的困难家庭学龄子女;

2.父母双方有严重残疾,丧失劳力的困难家庭学龄子女;

3.弃婴带养,养父母年老且严重病、残,无力抚养的困难家庭学龄子女;

4.革命烈士直系后代的学龄子女;学生本人属少数民族,其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

5.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生活失去依靠的学龄少儿。

附件2

天台县中小学困难家庭学生申报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就读学校


年级


班    级


家庭住址


户籍所在地


家庭电话


所在学校电话


家庭现有

主要成员

姓  名

称谓

年龄

职业

年收入

说   明

























父母(监护

人)及家庭困难情况(请具体详 细填写)

填写老师:             联系电话:            

品学表现


所在学校

意    见

(章)    

年  月  日

乡镇学校

意    见

(章)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备    注















说明:此表请学生所在班班主任或团、队干部负责填写,切勿由学生本人填写。

附件3

天台县中小学困难家庭学生情况汇总表

学校名称(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就读学校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级

家 庭 住 址

家长姓名(监护人)

监护人电话

贫 困 状 况

学习与

表现

资助

类别

1












2












3












4












5












6












7












8












9












10












埴写说明:1、填写顺序:先填写特困学生(A类)、后填写困难学生(B类);2、资助类别分A、B两类;3、困难状况用简洁语言概括填写,如:父母双亡跟祖母等;4、学习与表现只填写学生获得各类荣誉及担任班干部情况;5、此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各校存档,一份10月25日前送县教育基金会办公室,并将此表电子稿发基金会邮箱(ttjyjjh@163.com)。

附件4

县教育基金会2021学年困难学生(B类)指标

乡镇、街道

学  校

序号

指标

分乡镇指标

备注

赤城街道

实验中学

1

17

17


赤城中学

2

17

17


螺溪中学

3

5

5


栖霞中学

4

3

3


实验小学

5

9

9


天台小学

6

9

21


螺溪小学

7

4


黄榜小学

8

1


栖霞小学

9

7


赤城第二小学

10

9

9


赤城小学

11

9

9


特教中心

12

20

20


始丰街道

始丰中学

13

9

9


始丰小学

14

14

21


丽泽小学

15

2


山河小学

16

2


石溪小学

17

2


唐宋小学

18

1


福溪街道

大公中学

19

9

9


育英中学

20

1

1


实验小学福溪校区

21

9

9


福溪小学

22

15

30


横山小学

23

7


滩岭小学

24

6


石塘徐小学

25

2


平桥镇

平桥镇中学

26

30

30


屯桥中学

27

7

7


前山中学

28

3

3


平桥镇中心小学

29

20

49


前山小学

30

9


新中小学

31

4


宁协小学

32

2


东林小学

33

6


屯桥小学

34

8


平桥二小

35

18

18


街头镇

街头中学

36

14

14


街头小学

37

23

27


旗前小学

38

4


龙溪

龙溪学校中学部

39

5

12


龙溪学校小学部

40

7


三州

三州学校

41

7

7


雷峰

雷峰中学

42

12

12


雷峰小学

42

10

16


祥和小学

44

6


白鹤

白鹤中学

45

20

20


白鹤小学

46

21

31


白鹤第二小学

47

6


鹤楼小学

48

3


霞庄小学

49

1


石梁

石梁学校中学部

50

5

12


石梁学校小学部

51

7


三合

三合中学

52

19

19


三合小学

53

13

27


宝华小学

54

5


苍南小学

55

5


港南小学

56

4


南屏

南屏学校小学部

57

9

17


南屏学校中学部

58

8


泳溪

泳溪学校小学部

59

7

15


泳溪学校中学部

60

8


坦头

坦头中学

61

17

17


坦头小学

62

12

34


坦头第二小学

63

7


育才教学点

64

4


欢岙小学

65

6


东横小学

66

2


苍宝小学

67

3


洪畴

洪畴中学

68

8

8


洪畴小学

69

15

15


合  计


599

599



抄送:省民政厅、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县委办、县人大、县府办、县政协办、县慈善总会、

县关工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

天台县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