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2021-11-15 09:4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省审计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浙江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3月4日至4月9日,对省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并延伸调查了浙江省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省特科院)、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省知识产权中心)、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以下简称省标院)等下属单位。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20年,省市场监管局本级预算收入5.16亿元,实际收入4.94亿元;预算支出5.16亿元,实际支出4.57亿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681.9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省市场监管局比较重视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基本健全有效,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总体比较规范,会计报表基本真实反映了财务收支情况,能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开部门收支预决算、财政拨款支出和“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但在预算编制、经费使用、资产管理等方面还有待加强和规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完整。

1.上级拨入经费未纳入预算管理。省市场监管局2019年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项目拨款共计13万元,省知识产权中心    2019年、2020年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项目经费共计19万元,均未纳入预算管理且列收列支。

2.省知识产权中心历年结余资金未纳入预算管理。省知识产权中心2019年底有历年结余资金661.18万元未纳入2020年度预算管理。

(二)经费使用不够规范。

1.车辆燃料费16万元未按实际需要列支。2020年12月,省市场监管局一次性支付16万元用于加油卡充值,充值前该卡有余额14.58万元。

2.未按实、超标准列支培训费。一是省市场监管局未按实、超标准列支培训费。二是省标院无预算列支培训费。

3.下属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经费。一是省特科院差旅费、培训费、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列支超预算控制。二是省知识产权中心无预算列支编外聘用人员薪酬9.52万元,无障碍电梯建设项目超预算支出3.4万元。

(三)财务管理不到位。

1.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中心、省特科院挂账三年以上往来款共计974.87万元。

2.部分下属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不到位。省特科院、省标院、省计量科学研究院、省市场监督管理数字传媒中心等单位未严格执行公款竞争性存放政策。

3.省特科院差旅费报销管理不到位。差旅费报销审核不到位,出差审批单与差旅报销费用清单为同一张表单,无法起到事前审批的作用。

(四)资产管理不规范。

1.维修改造工程变更未经审批。2020年,省市场监管局维修改造工程变更未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批,部分支出未入资产账。

2.房产管理不到位。截至2021年3月底,省市场监管局有26套住宅、8幢办公用房尚未办理产权变更。

3.省标院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存在账实不符情况。一是存在较多资产未纳入统一台账管理。二是1.96万元新增资产未及时入固定资产账,直接作费用列支。

4.省特科院在建工程账务处理不规范。省特科院存在多笔款项在项目竣工验收后仍挂账,未及时结转资产40.8万元。同时资产入账不准确,631.5万元工程支出直接作费用列支。

(五)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不到位。一是预算绩效目标编制不合理。省市场监管局2020年度基层干部综合素质提升项目,仅完成计划培训人数的46.67%,有4个班次培训班未完成。二是未按预算批复内容使用专项资金。省市场监管局“三强战略”与管理创新项目,未按预算批复内容使用专项资金,同时该项目申报书中的5项内容未实施。

(六)财务报告编制不准确。省市场监管局及其下属单位2019年度财务报告编制不准确。一是财务报告资产数与实际不符。二是财务报告资产明细分类金额与实际不符,涉及3家单位19.41万元。三是省特科院、省标院对有控制权的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未采用权益法核算。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浙江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经费使用、强化内控管理等建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有关问题基本整改到位。一是修订单位预算管理制度,严格预算管理;二是加强培训费管理,严格对下属单位的预算监管;三是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积极推进往来款清理工作,加大公款竞争性存放力度,完善下属单位报销审批程序;四是细化单位资产管理,积极推进房产换证登记工作,完善资产台账管理;五是细化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准确性;六是重视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完成相关账务调整,做到财务报告数与实际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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