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山旅游集团党委关于提级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10-25 16:1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天台县纪委监委

根据市委统一安排,2020年8月18日至10月28日,市委第一提级交叉巡察组对天台山旅游集团党委进行了巡察工作。2020年12月30日,市委第一提级交叉巡察组向天台山旅游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天台山旅游集团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清醒认识到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障。在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天台山旅游集团党委高度重视,于2021年1月8日立即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第一时间传达省、市、县委部署要求,切实增强推进整改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同志为成员的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小组,分别负责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二是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整改要求。针对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的29个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把问题清单分解到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全面自查梳理,上下联动,协同整改。先后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在短时间内提出整改措施,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高质量高标准全面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坚持标本兼治,做到立行立改。各牵头党委班子领导以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亲自抓督查、抓协调、抓推进,对问题逐一过堂、逐条评估、逐项检查。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整改清单,对存在的问题逐个深入研究,按步骤扎实有序推进,形成了上下协同、整体联动的整改工作格局。截至目前,已经完成26项整改任务。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将整改过程作为提高干部职工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

截至目前,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警示提醒约谈12人,工作提示约谈17人,组织处理2人(免去中层正职职级2人);制定或修订相关文件和制度15项;收回被外单位占用房屋面积66平方米;及时督促,房屋租金449.285万元;追回相关费用9.2099万元。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不够到位,接轨现代化企业管理要求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思想理论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计划等,细化方案,充实内容。2020年11月2021年8月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22次;二是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邀请专家教师进行专题授课,在阶段性学习后撰写学习心得;三是于2019年11月13日-14日,组织召开“讲政治.守规矩”主题教育第三次专题学习会,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于2021年1月19日晚,召开党委会再次组织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于2月22日晚,召开党委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2.针对“贯彻落实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规范了各类议事规则,2021年一月份修订完善了《浙江天台山旅游集团党委议事规则》《浙江天台山旅游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浙江天台山旅游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则,明确各类会议议事范围、议事规则及会议组织等事项,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明确将党委会研究讨论作为董事会、行政会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二是严格按照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审议及报备工作,加强对重大事项决策前的讨论研究,202011月至2021年8月份以来共召开党委会29次;三是明确由党委办公室负责翔实记录会议内容,并对党委会、中心组等各类会议按照要求进行分类记录。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清单的相关要求,制订了《天台山旅游集团党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二是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三是2020年4月28日,召开党委意识形态专题会,专题研究和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强调要将意识形态与党务、全集团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12月8日,召开党委意识形态专题会,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关于规范党员网络行为的意见》以及互联网法律法规,并进行交流发言,提高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2021年7月13日,召开党委半年度意识形态分析会,对意识形态形势进行了分析研判。

关于履行职责使命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推进改革步伐缓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国资国企改革问题的重要批示、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总部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承担起推动集团转型升级重要职责;二是2020年12月份制定出台了《天台山旅游集团市场化转型发展方案》,按照现代企业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司发展新方向,壮大公司实力,激活新活力,增强自身“造血”新能力,加快推动市场化运作;三是积极推进集团整合工作,已对合同工、派遣制人员薪酬标准进行了统一,对部分科室进行了整合;四是积极争取县政府支持,推动集团整合工作,县分管领导多次就企业整合工作进行调研和指导,争取进一步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集团整合工作。

2.针对“推进企业发展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科学分析投入收益,提高决策科学性,谨慎投资非营利性项目。加强现代企业业务知识学习,一月份赴杭州与浙旅集团对接取经,与华侨城集团线上联系对接,交流学习企业运作发展等内容,提高业务水平和谋划能力;是加快景区品质提升,扩大景区知名度和美誉度12月大瀑布(琼台仙谷)景区成功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提升了天台山旅游知名度,增加了景区游客量和集团盈收三是大瀑布(琼台仙谷)核心景区的建成,拯救了疫情期间天台的酒店、宾馆、农家乐、旅行社等旅游企业,星级酒店入住率增长8%,使其迅速摆脱疫情受到的影响,重振了天台的第三产业,撬动了天台全域旅游全面升级,推动了天台山旅游的高质量发展;四是创新营销方式,利用抖音等媒体,打造全国旅游的网红打卡点,加强与国家级媒体合作,借力国家级网络平台作用,制作天台山景区美丽景色及名人打卡天台山的各种短视频,打响“美丽天台山”视频号品牌,大力提升了天台山旅游知名度。2020年全年景区门票收入同比增长72.24%,2021年1-7月份,景区门票收入同比增长5.54%;五是加快营利性项目投入效益,争取早日产生经济效益,在大瀑布(琼台仙谷)景区新设5个购物点,计划今年开通竖井电梯和玻璃吊桥,为集团创造新的营利增长点;六集团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战略谋划和前瞻布局,预征地共计3200亩土地,为旅游集团未来高质量转型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工作不够扎实,管党治党偏松偏软”方面

关于两个责任落实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有效落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坚决落实“一岗双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到实处二是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0年3月26日召开述职述廉工作会议,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12月17日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专题会议2021年3月,分别与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三是按照《三书两报告》制度,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年度责任。

2.针对纪检组织未有效压紧执纪监督责任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压实执纪监督责任,加强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2021年2月对班子成员进行了政治画像,建立了171名集团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政档案,强化动态监管;二是建立集团纪委和派驻纪检组的会商联系机制,明确由集团纪委列席集团一般“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相关会议,特别重要的由派驻纪检组参加,发挥纪检监督作用,从源头上确保集团廉洁从业纵深推进;三是严肃追责问责,2020年5月,对相关人员作出了辞退处理,扣除奖金

关于重点领域防控存在风险”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项目前期调研不充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在项目策划中必须深入实际调研,不仅要紧密联系实际,立足当前集团发展需要来谋划项目,又要求有超前意识,创新意识,发挥不可为而为之、难事变易事、善于无中生有等超前敏锐性和主观能动性,加强项目谋划和可行性研究,谋划策划好项目,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二是原铜壶景群环境提升改造设计方案结合到大华顶景区开发中,在大华顶景区开发建设时充分利用该设计成果;三是加快推进大华顶景区(包括华顶、铜壶和石梁景区)改造提升力度,促进景区早日建成,增加集团创收。

2.针对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020年11月重新制订完善了《天台山旅游集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职能管理部门的职责与分工,指定办公室作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同时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登记管理,目前已对电脑等电子设备进行了台账补登记,已经完成100%,且依据“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提高使用人的固定资产管理意识;二是成立了以办公室主任为组长,办公室、财务相关部门以及各使用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管理小组,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报废等方面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资产盘点,确保资产安全与完整。对待报废的资产应严格按照资产处置流程进行报废审批,并注销资产账面原值和固定资产卡片,以确保账实相符;三是严格执行固定资产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审批流程,定期检查,明确规定要求,做到手续齐全,为保证采购的可靠性和价格的合理性,需进行询价,在保证质量的同时,使采购价格最优;四是关于“2015年1月,购置两辆公务用车,花费24.56万元,购置前未作审批”问题,经了解前期由浙江省财政厅于2014年10月30日发放浙江省公务用车购置指标证后,按照购置前审批要求进行购买,由于集团多单位整合,办公室人员调整时,工作交接不够仔细,资料未留档,目前手续资料已在县交管所查找到,并进行归档;五是严格按照县政府和国资事务中心等关于公务用车和生产工作用车采购管理办法执行,与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单位对接联系,学习用车采购管理手续,彻底杜绝未审批购车。六是经盘点,集团有赤城山征迁指挥部办公使用的办公桌椅以及国清景区电脑等资产闲置,目前已将赤城山征迁指挥部办公用的桌椅等资产已调配至赤城山监察大队、赤城山景区、和合小镇征迁指挥部、国清景区及石梁景区管理并使用。因国清景区停止售票,而导致部分电脑等设备暂时闲置,待其他景区有需要时作储备使用,按实调配。七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警示提醒约谈。

关于资金管理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违规转贷收息,漏缴国家税款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建立和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制定了《天台山旅游集团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相关人员学习;二是加强资金的内部审计监督,严格规范专项资金拨付和调剂行为;三是针对与县国资事务中心资金调剂问题,主要原因是全县资金紧张,需要集团帮助调剂,现已与县国资事务中心进行沟通协调,今后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并将严格规范集团资金使用管理。四是因国资资金周转困难,当时经县领导统一协调,将旅游集团的贷款资金调剂给国资使用,并约定在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成本费用(包括贷款利息、贷款承诺费等中间业务费、相关人员成本)由国资承担,旅游集团根据上述约定向国资收取利息8567.29万元。

2.针对资金支付手续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完善内审制度,对集团财务进行自查,针对此次事情根源是当时集团向省国开行融资,而省国开行要求必须是专款专用,资金只能用于工程款支付,所以在工程支付手续完善及内部流程完成后,该工程款由省国开行直接将款项支付到建筑施工单位;二是加强业务学习,规范财务管理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大额资金支付管理,严格大额资金支付、审批等手续,严格按规定执行,落实责任,规范与金融机构的业务行为,严控不合理大额资金支出,逐步加强资金管理,全力维护资金管理纪律。

3.针对资金竞争性存放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了《旅游集团国有企业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将集团本级及下属各子公司公款存放管理纳入各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纳入国有企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二是2019年开始集团严格执行竞争性存放制度,提升财务资源配置整体效益,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后续监管;三是旅游集团2017年、2018年融资基本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为主,需要频繁置换到期的银行贷款,为防范集团债务违约风险,需要提前筹备好还本付息资金,另外旅游集团承担着文旅征迁项目的资金保障职能,资金周转压力大,部分月份还款金额大,需要提前筹备好资金,因此导致部分月份账户余额较大。2017年7月11日天台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印发《天台县国有企业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集团因工程项目支出多,还本付息压力大,资金周转困难,无闲置资金超过三个月的情形,故当时未开展公款竞争经存放谈判工作。2019年资金压力稍有缓解后,集团于同年8月组织开展公款竞争性存放谈判工作,并严格按国资要求执行;四是分别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与工作提示约谈。

4.针对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有章不循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出台旅游集团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明确慰问对象、范围等各项开支的标准,严格预算管理,使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更加规范、有效,真正惠及集团广大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不断增强集团工会组织的凝聚力;二是对集团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进一步自查自纠,已收回重复慰问、超标准发放慰问品相关费用3000元;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关于项目建设问题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

1.针对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国家及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涉及小额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县政府相关规定和《旅游集团小额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运行)》规定执行,巡察后所有项目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知识水平,2月26日举办旅游集团工程项目管理专题培训班,邀请县纪委、县财政局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县审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教学,分别对集团员工进行培训,主要学习工程招投标、项目工程管理和廉政知识教育,加强业务水平,提前谋划,制定科学的实施计划,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三是关于“天台山大瀑布景区工程设计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问题,经了解,原桐柏局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经[201410号县长办公会议同意,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组建谈判小组进行谈判,谈判结果报县长办公会议通过。2015年9月2日签订设计合同,2017年6月,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8号文件同意天台山大瀑布景观工程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公开招标,终止该设计合同执行;四是关于“石梁景区创5A项目景区出口区、入口区室内装饰工程,被拆分为两个工程,规避公开招投标”问题,经了解当时创5A时间紧,任务重,考虑工程进度,根据县政府【2014】12号专题会议纪要同意分别立项实施,今后加强业务水平,提前谋划,制定完善的实施计划,杜绝该现象,做到即快速又合规;五是关于“天台山大瀑布景观工程违规设定设计费费率和总承包管理费费率”问题,主要原因是:①设计费和总承包管理费占投资额权重小,对投标结果影响不大;②设计和总承包管理费、工程费都列入竞争,不利专家评定;③项目设计和管理是项目龙头,不参与竞争有利于项目的管理,确保设计和项目管理人员到位,避免恶性竞争,此前县政府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和专家研究,最终确定该招标方案,并经县政府[2017]8号专题会议纪要同意实施;针对相关问题集团专程赴杭州向省EPC专家请教业务知识,并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详细分析相关规定要求,熟悉相关业务流程和规范,吸取教训,总结经验,确保以后相关项目更加规范高效;六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工作提示约谈

2.针对工程付款审核把关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重大事项按照三重一大规定,对涉及到重大资金项目的,及时予以公开,接受监督;二是细化财务审批制度,严格工程费用支出审批管理,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和集团纪委监督,及时上报重大事项情况,加强日常财务检查,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三是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要求,规范使用行为。针对石梁飞瀑、霞客雕塑观景点工程结算,无工程进度审批表的问题,经过详细自查,由于工程经办人员资料保管不到位,工程进度审批表在财务支付附件中,未保存在项目档案资料中,目前已整改到位,补齐工程进度审批表;针对集散中心电力排管超工程支付问题,对工程档案进行认真梳理,合同总价3493964元,预付款比例为合同总价的30%即1048189元,已支付工程进度款为完成实际工程总费用1344534元的40%即530000元,预付款加上工程进度款共支付1578189元,剩余1915775元工程款目前未支付。现工程已实施完毕,已督促供电公司,加快竣工决算,集团协助送审,待财审后支付剩余部分工程款。今后将严格把关工程款支付流程,杜绝出现审批要素不全、超工量支付现象;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工作提示约谈。

3.针对工程建设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2月26日举办旅游集团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专题培训班,通过集中学习、现场教学等方式,增强工程招投标、项目工程管理工程和廉政教育知识;二是对下松门安置区基础设施工程延期进行核对,由于赤城街道土地政策处理、房屋拆迁等原因政策处理不到位、安置房户数量增加,造成工程项目延期,现工程已完成竣工决算,安置房已基本建成,今后项目管理过程当中,将加强与街道等部门沟通协调,总结工程进度管理经验,提高克难攻坚本领,确保项目按时完成;三是针对天鹰木栈道拆建工程问题,经查该工程竣工结算审定价145950元已按合同要求进行8%下浮,今后将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完善审批手续和台账;四是针对华顶国家森林公园厕所扩建工程相关问题,该工程设计单位是天台县建筑设计所,结构为“框架结构”;预算编制单位是台州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预算书中工程取价是按照框架结构造价预算的,但经办人员在编写预算书时因笔误“框架结构”写成“砖混结构”;工程结算也是按照框架结构取费进行结算,单位是台州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工程监理单位是浙江天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证明该工程按原设计及施工,主体结构为框架结构。工程资料表述上对主体结构前后存在不统一现象。关于建设过程中增加安装工程,将蹲式大便器改为脚踏、小便头改为感应挂式而无签证变更资料,经查该施工联系单在工程结算书中五是分别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与工作提示约谈。

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坚决”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违规购买土特产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细化财务审批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及集团纪委监督,加强日常财务检查,纠正不规范行为;二是2021年2月26日,集团邀请县纪委开展廉政教育专题培训,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小落细落实,改进工作作风;三是分别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与工作提示约谈

2.针对违规使用专项资金发放补贴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根据天台县政府天政办财函(2011)141号文件规定,土地、房屋征用工作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聘请临时人员的工资、加班补贴,参与土地征用、房屋征用工作的村干部补贴。赤城街道依据实际政策处理工作进度与工作时间合理发放误工补贴,经梳理台账后发现其中包括发放村主职干部误工补贴27800元,目前已收回该笔费用。二是今后将坚决执行相关政策制度,完善落实相关津贴补贴发放制度和发放标准,以及指挥部加班考勤制度。严格把好财务审核关,杜绝违规发放津贴现象的发生。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工作提示约谈,严格把控津贴发放的各个审核审批环节。

3.针对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针对“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不严。存在同城接待、超范围接待、多批次接待一次报销、挪用政策处理费违规接待等问题。2017至2019年,和合小镇指挥部将集团拨付的政策处理费挪用于违规接待,共计挪用26.47万元。”问题,经查2017年5月至2019年12月,和合小镇指挥部共支出业务接待费153笔,合计费用264954元。其中136笔接待费未附审批单,在2020年11月县委第二巡察组对赤城街道党工委的巡察反馈后已落实整改,每笔费用详细补充了就餐事由和陪餐人员,均未存在超标准接待情况,但存在2笔消费合计费用4003元,目前已全数收回。剩余的17笔中有4笔是和合小镇政策处理工作购买的办公茶叶共15830元(为做账科目错误,现已予调整),另外13笔是集中政策处理和振兴乡村外出考察民宿所支出的餐费和住宿费,此类费用在报销时,已附上具体名单。二是和合小镇指挥部高度重视,通过积极自查发现,超标准接待1笔,2020年3月25日收回超标准餐费225元;重复赔偿1笔,2019年峧头村厂房搬迁机器设备补偿53663元,已于2020年9月21日全数收回。三是进一步完善《天台县人民政府赤城街道办事处财务制度》,并严格按其执行财务报销手续,严禁超标准接待,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专业能力的学习和培训,切实提高财务处理能力;组织街道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将相关政策熟记于心。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常敲警钟,杜绝再犯。五是对“差旅费报销审核不严,存在虚报、重复报销现象。2015年1月,建设部门3人赴杭州出差,实际报销人员为5人”问题,已对集团出差报销进行全面自查,严格规范执行出差审批、报销流程,已收回缺少出差审批手续报销两人的出差补贴260元;六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工作提示约谈。  

4.针对“外单位人员及退休人员长期占用办公用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经自查济公故居多处办公用房长期被外单位及退休人员占用,总计约218平米,主要为慈善总会借用房屋面积约33平方,义工分会借用房屋面积约33平方,台州市天台山文化研究会约152平方。2020年2月已收回慈善总会借用房屋和义工分会借用房屋共计66平方米的房屋,另外台州天台山文化研究会借用的约152平方米,要求天台山文化研究会要尽快落实新的办公场所,在新办公场所落实前暂时保留现办公场所,待明年县文化中心建成后搬迁,收回相关房屋;二是严格按照天县委办发〔2019〕11号《天台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和县国资事务中心管理规定,做好办公用房管理;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工作提示约谈。

三、在“加强和巩固新时代党的建设基础不够牢固,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方面。

关于“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委统领乏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全面加强党委领导,规范党委会各类会议召开,修订完善了《浙江天台山旅游集团党委议事规则》等会议制度,明确了会议议事范围、议事规则及会议组织等事项,凡属重大问题经由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做出决定;二是党委班子加强党性修养学习,增强集体大局意识和团队协作意识,提升单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2020年11月至2021年8月份已召开29次党委会,讨论研究集团重要工作。

2.针对“‘三重一大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了《浙江天台山旅游集团党委议事规则》《浙江天台山旅游集团董事会议事规则》《浙江天台山旅游集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则,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属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以及大额资金使用的事项,均提交党委会进行有效民主决策,提高党委班子成员集体决策意识;三是由集团纪委参与集团重要会议,对涉及到集团“三重一大”的事项及时予以公开,不断深化对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监督检查。

3.针对“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党委中心组织机构及职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二是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逐步形成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动态学习相结合的学习形式。邀请专家进行授课等活动,真正使学习内容在党委中心组学习中得到相互渗透、共同进步的目标;2020年10月到2021年8月份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22次,交流发言13次;三是确定专人记录,指定党委办公室负责中心组学习会议记录,使用统一会议记录本,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真实准确,禁止存在补抄、留空页现象。

关于党建基础工作较薄弱”问题的整改。

1.针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党委书记为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安志华为党建分管领导,明确其职责,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二是把党建工作贯穿于集团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融入到公司项目建设、市场营销、景区管理、市场化转型等重点任务中,将“学与做”有效结合,将党建工作成果转化为推动集团转型升级发展的动力和成绩;三是精心组织,认真准备,提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记录真实清晰,要素齐全,查摆问题真挑毛病,开展批评动真碰硬,现场红脸出汗、辣味十足,整改责任明确,不走过场,不让“后半篇文章”落空。2021年2月4日上午,召开了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邀请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县委组织部参会,会上班子成员对照反馈意见,主动认领责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针对基层支部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2021年集团六个支部已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内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按规定开展年度党员民主评议,规范党员先锋指数测评。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制度,2021年1月,组织集团第一书记分别赴田洋陈村、赴桐柏村上党课,宣传县十四届五次党代会报告。丰富党日活动,创新开展体验式、服务型、接地气的“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党员主心骨和顶梁柱的作用;三是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相关要求,进行发展党员,并对发展党员档案材料进行自查,补齐党籍资料;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工作提示约谈。

3.针对违规用人现象突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管理体系,制定《浙江天台山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二是对集团干部员工的个人档案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征求纪检部门对中层干部的选拔的意见,对选拔流程进行全程监督,公开中层干部选拔和任职资格要求,发挥干部职工监督作用;三是根据县中层干部选拔相关要求,免去一名中层正职职级;四是对“劳务派遣员工担任中层职务多达19人”问题,经与县相关部门协调后,明确由事业或国企正式员工担任5个核定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经核实劳务派遣编制担任集团及子公司中层职务的为5人(其余14人为集团合同工),已于2021年4月28日,对此5人进行免职。五是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提醒约谈

下一步天台山旅游集团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标对表“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认真落实县委巡察组要求,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天台高质量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围绕突出问题,持续抓好整改落实。按照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靠前指挥、一线督查、严肃问责,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条条见成效。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不断巩固和扩大市委巡察整改成效。

二是强化政治意识,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引导集团上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向最基层延伸,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巩固正气充盈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是持续解放思想,争做旅游重要增长极。深入开展“五个一批”、“深化三服务 对标勇争先”活动,结合市委巡察组、县委巡察办以及县委第一检查组的意见,进一步找准各类问题症结,破解制约发展难题,真正把巡察整改的过程转换为推动旅游集团高质量发展的过程,加快打造浙东唐诗之路目的地新高地,擦亮和合文化金名片,为建设现代化和合之城作出旅游集团应有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6-83901315;邮政信箱:天台山旅游集团党委办公室(邮编3172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编辑: ( 天台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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