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信息服务]关于做好2020年来料加工以奖代补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推进我县来料加工业的深入发展,促进低收入农户就业,提高低收入农户增收,经研究,现就2020年度来料加工以奖代补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县从事饰品、汽车用品、服装、袜业、灯饰、滤布、橡胶等来料加工低收入农户,均可申报低收入农户加工费以奖代补。
二、补助标准和要求
低收入农户加工费补助标准:按实际来料加工收入总额的20%予以补助;加工费计算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
请各乡镇(街道)全面了解本辖区低收入农户来料加工情况,填写“低收入农户来料加工以奖代补申报表”,乡镇(街道)实地调查核实,审核申请材料,核准加工费,并公示无异议后,将附表1、2电子表格和纸质版(加盖公章),于2020年9月30 日前报送至县扶贫办。各乡镇(街道)对上报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低收入农户上报资料不实,或加工费存在弄虚作假,取消补助资格。
附件:1、天台县低收入农户来料加工以奖代补申报表
2、2020年度天台县来料加工以奖代补实施汇总表
天台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
附表1:天台县低收入农户来料加工以奖代补申报表
低收入农户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家庭住址 | 联系电话 | ||
加工产品 | 从事来料加工地点 | ||
从事时间 | 年 月 至 年 月 | 来料加工费收入总额 | |
经纪人姓名 | 来料加工经纪组织地址 | ||
申请人承诺 | 本人承诺所填内容均为事实。
申请人: 2020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 现场踏勘意见 |
踏勘人: 2020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意 见 |
签字(盖章): 2020 年 月 日 | ||
备注 |
注:本表一式两份,乡镇(街道)、县扶贫办各一份。
附表2:
2020年度天台县低收入农户来料加工以奖代补
计划汇总表
申报单位(章): 单位:人、 万元
序号 | 乡镇 (街道) | 低收入农户姓名 | 身份证 | 主要加工产品 | 从事时间 | 来料加工费收入总额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