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巡查公告
根据《台州市第二轮安全生产巡查实施方案》,市安全生产第 巡查组于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1日对天台县人民政府进行巡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查对象
天台县人民政府。
二、巡查重点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情况;
2.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情况;
3.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市基层消防社会共治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台市委办发〔2019〕6号)情况,乡镇街道(包括各类功能区)应急管理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待遇保障、执法取证等情况,安全生产、消防等力量整合情况;
4.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守底线、遏事故”八大攻坚战部署推进情况;
5.吸取沈海高速温岭段“6·13”槽罐车爆炸事故和仙居司太立“7·27”事故教训,组织开展危化品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危化品运输安全“铁拳整治”专项行动情况;危化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自查自改情况;
6.村级工业集聚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情况;
7.安全生产常态化暗访暗查开展情况;
8.省市级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典型案件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纳入“黑名单”管理情况;
10.县(市、区)消安委办实体化运行情况,市级消防重点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居住出租房、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九小”场所、生产企业等五大领域消防安全治理情况,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消防重点乡镇(街道)治理情况,公共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情况等;
1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提升计划落实情况;
12.安全生产信访举报办理落实情况;
13.巡查组认为应列入巡查范围的其他重点工作。
三、受理信访范围、方式和时间
(一)受理范围
巡查期间,巡查组将受理反映天台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县级部门、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问题的来信、来电。其他不属于巡查组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受理。
(二)受理方式
1、联系人:何昌挺,电话:0576-83930817。
2、电子邮件信箱:565763919@qq.com。
3、征求意见箱:天台县应急管理局一楼门口。
(三)受理时间
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1日。
来电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特此公告!
台州市安全生产第三巡查组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