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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台县纪委、天台县监委组织机构

发布日期:2020-09-21 09: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天台县纪委监委

中共天台县纪委天台县监委组织机构包括:内设职能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内设职能部门具体为:办公室、干部室、宣传教育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和申诉复查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所属事业单位为:天台县纪检监察技术保障中心。

设有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各内设职能部门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县纪委县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综合分析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提出全县纪检监察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和立规建议;起草全县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规范性文件的请示咨询、备案审查、清理,综合协调解释答复、后评估等工作。

干部室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各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派驻(出)机构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宣传教育室: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工作。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综合分析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开展全县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等。

信访和申诉复查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综合分析全县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县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县纪委县监委机关信访和申诉复查室等部门移交及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做好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向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报告工作;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留置等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负责县纪委县监委信息技术保障相关工作;负责县纪委县监委机关综合信息查询分析平台的运行、管理;建立健全案件监督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等;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的决策部署;承担全县反腐败国(境)外追逃追赃和防逃、防止非法资金外流工作的组织协调;承办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交办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

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所辖纪检监察组织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县监委直接审查调查的党纪政务案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等移交需要县纪委县监委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案件,下一级党委、纪委报县委、县纪委批准或者备案的党纪案件;指导全县案件审理工作;承担县纪委县监委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等。


编辑: ( 天台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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