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人防结建工程建设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缴,落实《浙江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深化开展结建工程建设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缴政策清理的通知》(浙人防办[2020]10号)文件精神,现将《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人防结建工程建设和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缴相关文件修改及废止的通知》予以公示,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发表意见,相关意见请于8月15日——8月25日反馈至邮箱ttrfb@163.com。
联系人: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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