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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乌鲁木齐市来天台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

(第28号)

发布日期:2020-07-18 10:2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天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近期乌鲁木齐市疫情形势发生变化,我省已出现从该市输入的无症状感染者。为坚持不懈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现就做好乌鲁木齐市来天台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工作通告如下:

一、对乌鲁木齐市来天台人员,要求第一时间跟属地乡镇(街道)报备,如能提供到天台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经核验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要到县综合服务点接受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二、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乌鲁木齐市来天台人员健康管理,督促核酸检测阴性者做好14天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并报告。

三、各乡镇(街道)、各单位要加强人员信息核查和登记管理工作,并落实个人健康状况申报承诺制度。乌鲁木齐市来天台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或所住宾馆报告,如实提供个人活动轨迹和健康状况。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加强柔性服务,注意方式方法。对经核酸检测阴性的人员,各地不得拒绝其入住社区、宾馆。


天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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