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5765392606/2020-64124
发布机构: 县府办(县外事办、县金融办、县大数据局) 发文日期: 2020-06-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组配分类: 县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天政决〔2020〕4号

天台县人民政府关于责成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强制拆除2020年度天台县城镇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0-06-20 15:43    浏览次数:

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你局《关于要求责成相关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请示》(天城执〔2020〕14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和《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决定责成你局对2020年度天台县城镇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依法组织实施强制拆除。

天台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天政决〔2020〕4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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