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1023MB1674541L/2020-101110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发文日期: 2020-04-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天台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天台县化肥定额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4-22 16:09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局内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高水平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全面推进减量增效,促进农业高水平绿色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浙科教发[2018]14号)和《关于试行农业投入化肥定额制的意见》(浙农科发[2019]23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天台县化肥减量增效,促进农业绿色高效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县大力实施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单位种植面积化肥施用量连续6年实现负增长,但对照我县经济作物面积大、品种多的实际情况,对照省厅对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的考核要求,化肥减量仍有空间。实施化肥定额制,是通过制定主要作物化肥投入定额标准,综合采取免费测土、科学配方、合理替代、精准施肥等措施,达到减少农田化肥投入、保障耕地综合产能、优化生态环境质量的目标。这是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发展方式从数量型增长向质量效益型增长转变的必然要求。

二、主要目标

到2022年全面建立主要作物化肥投入的定额制度,化肥用量比2018年下降5%。按照“先易后难、疏堵结合、多措并举、稳步推进”的原则,加大地力培肥、免费测土、科学配方、精准施肥的力度,推广替代化肥的肥料品种和高效施肥技术,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配方肥、缓(控)释肥以及水肥一体化等,做到“两不下降两负增长”,即耕地地力不下降、作物产量不下降,年化肥施用总量负增长,氮肥施用量持续负增长。

三、重点工作

(一)通过制定标准实现限量施用。根据近年来测土配方施肥成果,综合耕地地力、作物需肥规律、目标产量、种植效益等多重因素,遵循粮油作物“减氮、控磷、稳钾”、经济作物“减氮、减磷、控钾”总体施肥要求,严格控制化肥和氮肥总量投入,建立主要作物化肥投入的定额制度。围绕耕地地力、作物生产等实际情况,出台我县化肥定额标准。(附主要农作物化肥定额制施用标准参考指标)

(二)通过建立台帐实现定额管理。依托浙江省农资监管与信息化平台或纸质台帐,整合农业生产主体信息,鼓励农户实名、定额购买化肥,农资经营者做好销售台帐。支持有条件的农资经营门店配备身份识别和销售POS终端,实现农资购买数据共享,逐步构建起完整的“农药(化肥)购买-使用”数据链。

(三)通过建立档案实现追溯管理。依托各类行业协会,推动规模主体签订化肥定额施用承诺书,建立肥料施用档案,并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实现定额管理。支持合作社、肥料生产经营企业等开展专业化施肥服务,建立代施代管机制,实现小农户与规模主体化肥定额施用的有机衔接。

(四)通过养分替代实现化肥减量。从养分替代的角度出发,采取推广有机肥、沼液应用、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新型肥料、创新农作制度等措施,加大有机养分替代化肥的力度,实现化肥减量。在经济作物上,优先推广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水溶肥等。在粮油作物上,优先推广配方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大力推广菜稻轮作、果(茶)-绿肥、稻-鱼等种养模式,统筹农田土壤周年养分管理,实现大幅度减少化肥使用量目标。

(五)通过技术推广实现化肥减量。从肥效提升角度出发,通过施肥技术的推广,提高肥料利用率,实现化肥减量。深入开展规模生产主体免费测土配方服务,按照“精准测土、科学配方、减量施肥”的要求,建立“一户一业一方”施肥模式,在全县范围内对规模种植主体提供免费测土配方服务,实现精准施肥。推广机械深施、种肥同播、侧深施肥、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施肥技术,逐步淘汰浅施、撒施、表施等落后施肥技术。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化肥定额制实施情况纳入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县工作评价体系。建立以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为组长、各乡镇(街道)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乡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建立以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为组长,农牧渔业科教、执法、农技、特产、质监等相关科室责任人及各乡镇(街道)农技站长为成员的实施小组。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完善推进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合力推进我县农业绿色发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继续实施“肥药双控”政策,统筹整合实施相关资金项目。加大对推广商品有机肥、配方肥、绿肥种植、沼液运输环节的补贴力度。

(三)强化技术推广。依托产业技术项目、依靠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落实责任农技制度,开展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确保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技术落到实地。组织农资经营门店、农业规模主体开展培训,确保相关技术落地生效。

(四)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化肥定额制的好做法、好经验,利用电视、网络、培训班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实施化肥定额制的意义。将化肥定额制政策、技术等内容列入农资经营户、生产主体的重点培训内容,切实增强化肥定额施用的责任意识。

附件:天台县主要农作物化肥定额制施用标准指标(试行)

天台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2日

附件

          天台县主要农作物化肥定额制施用标准指标(试行)

作物

近几年单位面积平均施肥量(kg/亩)

最高限量值(kg/亩)

化肥总量

其中:氮肥

化肥总量

其中:氮肥

早稻

25

15

22

13

晚稻

28

16

23

14

单季稻

35

22

26

17

超级稻

40

25

30

20

小麦

24

15

18

10

油菜

24

14

21

12

薯类

28

15

25

13

茄果类

89

45

70

35

西(甜)瓜

80

31

66

25

茶树

41

27

28

25

柑橘

59

23

45

20

梨树

50

19

40

16

桃树

55

20

40

16

葡萄

50

20

40

15

单季茭/夏茭

73

35

60

32

秋茭

55

25

48

22

甘蔗

60

29

50

25

备注:1.施肥量均为折纯量;2.薯类主要指甘薯,甘蔗主要指果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