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12-23 12:43 来源:县府办(县外事办、县金融办、县大数据局) 浏览次数:

2016年天台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精神,按照上级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有力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本年度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概况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日趋多样化。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根据《2016年台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责任分解》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2016年天台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责任分解》,并于8月12日在天台县政务公开网站公布。加强行政处罚结果、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复议结果、政策解读等信息网上公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信息公开方式日趋系统化。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紧紧围绕“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的宗旨,对我县政府网站进行改版升级,拓展服务范围,方便群众使用。举办了为期五天的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研修班,对政府信息公开等相关内容进行集中授课,提高了相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信息公开制度日趋完善化。制定了《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在全县推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列入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的事项不予公开,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并形成长效机制。对于乡镇考核制订在《依法行政考核细则》之中;对于部门考核,制订在《县级机关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之中,以上考核列入全县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强督查,每季度对网上公开量进行排名通报,结果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通过考核督查机制督促落实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县各行政单位基本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本单位相关的政府信息,信息公开量和更新频率基本符合要求,网站分类清楚,查询方便,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本年度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件数8127件,其中在政务公开网上公开信息657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县各行政机关均有专门人员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并将办公地址、受理机构、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准确向社会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点已在县档案局挂牌,县行政服务中心专门设立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窗口,在网站填写电子版本《申请表》或通过来信、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均可。本年度县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1件,全部予以公开,没有不予公开的情形。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进行了专项自查,对标有级的文件一律不予公开,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一)开设了重点公开领域专栏,在专栏下开设了“放管服”、就业创业、市场监管、减税降费、扶贫、社会救助、环保、教育、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重大建设项目(ppp)、稳定市场预期、重大决策预公开、公共资源配置等子栏目,对需要重点公开的信息进行集中展示,方便群众查找。

(二)根据市信息公开办要求,组织涉及重点领域公开的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对照市、县的相关要求,迅速分工落实,并确定专人负责,抓好工作部署。对各自涉及的重点公开领域,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

(三)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作为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平时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重点督查,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及时整改,全面推动公开进度。

(四)积极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系统建设实施工作,逐步实现所有行政处罚事项网上运行、网上公开、实时监察、有效监管。对全县有行政处罚权的单位进行了摸底调查,除统一使用省级以上自建系统的以外,一律要求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系统。9月份,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梳理工作培训会。1020日,出台《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浙江政务服务网行政处罚系统建设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按时完成行政处罚事项和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梳理并录入裁量库,并完成测试办件。

(五)制定了《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规定的通知》(天政办发〔2016〕97号),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在提请县政府发布前,起草单位应当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县政府门户网站或者新闻媒体等方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县政府网站上已开设意见征集和规范性文件的专栏,相关的文件已在专栏上公开。

(六)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对国务院、省、市、县重大政策性文件进行详细解读。今年在政务公开网上发布政策解读信息54条。县领导在县12345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现场接听电话,受理关于天台县社会民生、发展改革、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环境卫生等各方面的投诉、意见、建议及相关政策法规咨询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负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对县政府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经过审核后,全部都予以了公开,申请人对此满意。因此本年度县政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1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一)存在问题

一是少数单位和领导对这项工作仍欠重视,缺乏公开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经常性,没有从如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这项工作。

二是部分单位的信息公开的数量较少,重点领域信息存在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情况。部分单位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平台上显示的是陈旧的信息。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三是部门单位没有及时在本单位公众网站上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一些单位没有发布在网站的显著位置,造成公众查找费时、不便。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教育、医疗服务、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招投标、价格和收费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

三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严格责任追究,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完善监督评议,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的作用,实现对行政审批和公开服务事项监督的全程化和实时化。

2017年2日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天台)

统计指标单位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812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2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2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0
2.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6573
3.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257
4.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601
5.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13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23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其中:8
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3
2. 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其中:1
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1
3. 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54
4. 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437
5. 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26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23
1. 当面申请数0
2. 传真申请数0
3. 网络申请数21
4. 信函申请数2
(二)申请办结数23
1. 按时办结数23
2. 延期办结数0
(三)申请答复数23
1.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2
2. 同意公开答复数16
3.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3
4.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0
      涉及商业秘密0
      涉及个人隐私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0
5.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1
6.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1
7.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0
8.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0
四、行政复议数量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1
(二)被依法纠错数0
(三)其他情形数1
五、行政诉讼数量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论请求数0
(二)被依法纠错数0
(三)其他情形数1
六、举报投诉数量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万元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69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75
1. 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0
2. 兼职人员数75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万元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人次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