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0-12-23 12:47 来源:县府办(县外事办、县金融办、县大数据局) 浏览次数:

2015年天台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精神,按照上级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能,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有力地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本年度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概况

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日趋多样化。按照“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定期公开、依法公开”的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根据上级政府的统一部署,重点抓好《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贯彻落实,大力推进行政审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等9个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积极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将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作为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贯彻落实工作。

二是信息公开方式日趋系统化。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紧紧围绕“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的宗旨,对我县政府网站进行改版升级,拓展服务范围,方便群众使用。组织开展县政府新版门户网站互动平台(县长信箱)、信息公开系统、县政府网站群子站操作使用培训会,提高相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信息公开制度日趋完善化。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完善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并形成长效机制。对于乡镇考核制订在《依法行政考核细则》之中;对于部门考核,制订在《县级机关单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之中,以上考核列入全县经济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加强督查,每季度对网上公开量进行排名通报,结果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通过考核督查机制督促落实全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县各行政单位基本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本单位相关的政府信息,信息公开量和更新频率基本符合要求,网站分类清楚,查询方便,极大地方便了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本年度全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件数7381件,其中在政务公开网上公开信息405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县各行政机关均有专门人员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并将办公地址、受理机构、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准确向社会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受理点已在县档案局挂牌,县行政服务中心专门设立接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窗口,在网站填写电子版本《申请表》或通过来信、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均可。本年度县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6件,全部予以公开,没有不予公开的情形。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进行了专项自查,对标有秘级的文件一律不予公开,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进一步推进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取消、调整,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的公开,今年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5项,2项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5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14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推进各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开设专栏,已有38个单位公布4178项行政权力。二是推进行政处罚结果公开。我县积极推行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工作,除依法需要保护的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外,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行政处罚案件,主动公开案件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下发《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实施指南》,明确浙江政务服务网作为全省统一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窗口,对各部门适宜公开的行政处罚结果数据信息进行集中公开。今年以来,已公开各类行政处罚结果4152条。

(二)继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财政预算和决算信息公开。除按有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向社会公开了2015年度财政预算。财政预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二是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各单位公开了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公开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

(三)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征地拆迁补偿信息公开。做好征地信息公开。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二是加强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由县财政局负责在网上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充分保证所有愿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都能及时地、机会均等地获取政府采购信息。逐步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过程、采购结果全过程信息公开制度。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深化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公开工作。每月及时将重点建设项目上个月完成量、累计完成量在报纸上公开,今年已发布信息12条。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一是推行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县教育局负责做好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动态、收费标准等信息公开,把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等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公开。二是促进科技领域信息公开。将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科技资金奖励政策和科技计划申报程序等通过网络和其他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开。重点对科技专项经费使用,对全部入选项目进行公示。三是加强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各医疗单位在单位电子显示屏、公示专栏、咨询处等醒目位置,公示所有药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方便患者查询,同时为门急诊和住院病人提供详细的费用清单。四是加大就业信息公开力度。县人力社保局在网上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规划、政策、措施,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五是加强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低保标准调整、救助资金下拨等文件,公布最低生活保障、重残救助、医疗救助、特困救助等各类救助信息,以办事指南形式公布各类社会救助的办事程序及办理时限。

(六)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推进国有企业相关信息公开,对县属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公开,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整体运行情况,以及“三重一大”事项、国有产权交易等信息公开,累计主动公开相关信息12条。

(七)推进环境信息公开

进一步推进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开,做好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和区域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工作。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结果以及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处理、整改情况的公开力度。今年以来,公布建设项目环评公告信息56条,排污许可公示信息79条,环保验收受理信息16条。

(八)推进食品药品安全

做好食品药品重大监管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药品监督抽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等信息和保健食品消费警示信息。

(九)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加大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结果、查处结果和慈善组织等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方便企业和公众选择。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负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对县政府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经过审核后,全部都予以了公开,申请人对此满意。因此本年度县政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一)存在问题

一是少数单位和领导对这项工作仍欠重视,缺乏公开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经常性,没有从如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来认识和推进这项工作。

二是部分单位的信息公开的数量较少,重点领域信息存在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情况。部分单位信息更新不及时,公开平台上显示的是陈旧的信息。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

三是部门单位没有及时在本单位公众网站上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一些单位没有发布在网站的显著位置,造成公众查找费时、不便。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努力营造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对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教育、医疗服务、生产安全事故、征地拆迁、招投标、价格和收费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进一步及时、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

三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严格责任追究,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完善监督评议,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的作用,实现对行政审批和公开服务事项监督的全程化和实时化。

天台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