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MB1959184P/2020-10117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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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0-01-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2019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市五届三次党代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2019年天台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现就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最多跑一次”,做深服务文章。制定《民宿管理办法》,将方案审定前置,推动营业执照、特种行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三证合一”。对建成却无法开业的民宿,进行组团上门服务,制定个性化审批方案,通过分割、封闭不常用建筑面积、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措施,整改到符合审批标准;对新落地的民宿(农家乐)项目,主动宣传政策,组织联合踏看,倡导“治未病”,避免建后因整改带来的损失。对新建成的民宿,达到审批要求的,由属地乡镇(街道)、派出所和县治安大队负责,实现特种行业许可证的“一个工作日+一表式”办理。系统性地解决民宿”开业难“问题,《天台创新“三个深化”,解决民宿开业难问题》入选全省“三服务”活动月度十个好典型。
2.深化简政放权工作。践行“妈妈式”服务理念,实施减证便民,对本部门办事事项及流程进行重新论证,通过减少环节、变串联为并联、容缺受理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对办事材料能合则合、能减尽减,做到没有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由本部门出具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申请人现有证件、凭证办理的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等信用管理手段解决的的一律取消、能通过市政务网大数据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信息互联共享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
3.深化公共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公共信用评价、信用综合监管和信用联合奖惩三大体系,全面建立文旅行业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出台《关于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拓展旅游消费市场)的补充意见》,为大力推进招商引资、政府债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重点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提供政策支持。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1.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审核机制。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19年对要出台的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政府合同加强合法性审查,实现合法性审核100%覆盖。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决策咨询论证作用,在重大决策和重大合同前通过法律顾问审查修改。紧扣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天台县加快打造民宿3.0(文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拓展旅游消费市场)的补充意见》、 《关于激活农村闲置房屋(宅基地)用于发展乡村旅游与精品民宿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
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天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实施办法》《天台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全面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通过网络、会议等多渠道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00%覆盖。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完善行政执法监管方式。机构改革后,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重新确认公告和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完成,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到100%。树立以人为本执法理念,运用非强制性执法,适度减少执法的强制力,以更为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方式和优质服务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具体执法活动中,会根据情况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
2.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行政执法公示方面:通过相关载体将单位的主体、权限、依据等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借助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结果信息,2019年度公开21条行政处罚信息;明确行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佩带或者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出示有关执法文书,做好告知说明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每年上交行政执法工作自查报告。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执法文书规范化,梳理完善了从投诉举报、市场巡查、案件办理等各环节的执法文书格式,规范各执法文书的填写要求;加强检查案卷台帐管理,建立“一店一本”档案,相关台帐均可调阅;执法流程做到信息化,依托浙江省文化市场数字化网络监管系统,现场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行政处罚等台帐资料和相关法律文化做到信息化;建立1间标准化询问室,执法人员统一配备执法服和移动执法记录仪,执法全过程记录,保障执法过程记录合法真实。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全局配备1名法制审核员,为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明确法制审核员工作职责。同时在完善审核制度上下功夫,审核的范围包括重大行政处罚决定、重大行政强制决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执行比率达100%。
3.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近年来,无行政败诉。2019年接天台县检察院、天台县法院建议书,针对涉及到娱乐场所未成年人管理及超时经营问题,召集全县娱乐场所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开展《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的培训,下发告知书,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涉及到的场所立案调查,罚款人民币21000元。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注重结合政府信息公开,通过相关载体将单位的主要职能和权限、文化市场行政处罚事项、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的抽查情况、抽查结果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平台进行公示。今年来,共公开行政处罚信息21条,双随机抽查信息24条。
5.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一方面在日常检查中开展普法宣传,无缝结合;另一方面开展集中宣传,今年利用“12.4”、“3.15”、“安全生产月”等平台载体,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4月26日,举行了天台县2019年度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集中销毁了近年来查获的违法音像制品4500余张、非法出版物10000余册、侵权汽车座垫500张,游戏机6个,非法卫星接收设施5套。实施以案释法,撰写典型案例;建立违法行为警示制度,通过场所群及时通报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及处理情况,加大行政处罚的震慑力。
6.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检查,开展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加大检查频率,加大对各类经营行为的监管2019年,出动执法检查381次,出动972人次,检查968家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今年共开展“双随机”抽查24次,抽查文化和旅游企业72家,2次跨部门联合检查,今年“浙政钉·掌上执法”应用以来,实现100%掌上执法。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我局2019年重视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工作。强化信访投诉请求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提高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比率。坚持发展新时期“枫桥经验”,做到了矛盾不上交。2019年共办理省、市、县交办的信访件52件,转办件按时办结率达100%,未发生群访事件,同时注重节假日期间旅游投诉处理,今年来,共接到旅游投诉48起,结案48起,结案率100%,无旅游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旅游质量投诉。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党组书记、局长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局办公会议上听取并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考核,并以身作则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工作能力。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落实主要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参加天台县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法律知识考试考试通过率100%。一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
三、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因机构改革,对涉及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后内容行政决策措施制度的设计上还较为薄弱,缺乏系统性、完整性、科学性的配套制度,同时也缺少体育方面的专业执法人员。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完善全领域相关法治制度
2020年,围绕文化和旅游市场融合的新形势,积极完善相关制度,实现对网络文化、旅游、体育、文物、电影等各个领域的法治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重视法治队伍素质提升
根据《台州市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的实施方案》,县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在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增挂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作为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办案机构。划转和录用专业法治人员,并加强日常培训,提高整体工作人员法治工作能力。
(三)推进“互联网+法治”
主动“拥抱科技”,逐步实现从“人防”向“技防”的转变,2020年在文物、广电、旅游、营业性演出等领域实现无人机执法;运用视频监控指挥中心实行“视频监控+外勤执法”内外联动的工作模式;建立健全网络巡查机制,建立标准化的调查询问室;进一步推进“互联网+监管”平台及“浙政钉·掌上执法”APP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