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国有企业纪委: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提高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现将我县近年来查处的5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县经信局投资科工作人员潘海鹰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1月21日,潘海鹰驾驶轿车途经赤城街道环城东路99号前路段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94mg/100ml,系醉酒驾驶。2月20日,县检察院决定对潘海鹰不起诉。2019年8月,潘海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二、县旅游发展委员会退休人员姚正根醉酒驾驶问题。2017年8月20日,姚正根饮酒后驾驶轿车途经赤城街道人民东路邮政储蓄银行后面路段时,造成交通事故。经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43mg/100ml,系醉酒驾驶。县人民法院判定姚正根犯危险驾驶罪,对其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2018年5月,姚正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三、街头镇祥明小学教师季蒙强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3月11日,季蒙强驾驶轿车途经赤城路与西兴路交叉口路段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67mg/100ml,系醉酒驾驶。县人民法院判定季蒙强犯危险驾驶罪,对其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19年5月,季蒙强受到开除党籍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四、平桥镇党委副书记裘周旭酒后驾驶问题。2019年5月29日下午,天台县召开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当晚,裘周旭饮酒后驾驶轿车途经百花路外国语学校后门路段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酒精测试结果为43.4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给予裘周旭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800元的行政处罚。2019年6月,裘周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平桥镇副镇长崔继业醉酒驾驶问题。2019年8月27日,崔继业驾驶轿车途经金盘路实验中学大门前路段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63mg/100ml,系醉酒驾驶。9月2日,崔继业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天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以上5起酒驾醉驾典型问题的发生,充分暴露出我县少数党员干部存在纪律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自我要求不严等问题,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坚决杜绝侥幸心理,增强自律意识,在工作和生活中严守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严防酒驾醉驾问题的发生。
全县各纪检监察组织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整治“酒局”“牌局”问题作为正风肃纪的重点工作来抓,对党员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要督促党组织充分运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廉政约谈等方式,经常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告诫、督促整改。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酒局”“牌局”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存在酒驾醉驾行为的,一经发现,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对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力,造成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中共天台县纪委
2019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