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天台县纪委关于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时间:2019-09-11 15:03 来源:天台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各乡镇党委、纪委,各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县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国有企业纪委:


中秋、国庆临近,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县市场开发服务中心违规发放补贴、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6年至2017年期间,经时任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主任徐晓海同意,该服务中心多次违规给单位工作人员发放补贴。此外,该中心还存在公务接待中违规使用香烟问题。2019年6月,徐晓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三合镇消安委工作人员张江南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等问题。2018年8月至11月期间,张江南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和娱乐活动,并违规收受礼品礼金。2019年5月,张江南受到辞退处理,违纪所得予以退还。

3、街头镇金满坑村务监督领导小组组长、溪下周自然村负责人周兆盖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4月,溪下周自然村违规用村集体资金进行吃喝,并直接在村集体账户进行报销;2018年4月,该村再次违规用村集体资金进行吃喝,并以其他名义虚列支出,在村集体账户进行报销。2019年7月,周兆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三州乡原三友村党支部书记梁启蓬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2月,该村违规用村集体资金进行吃请。2019年6月,梁启蓬和原村监会主任贾兴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原村委会主任梁永夫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以上4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发放补贴,有的违规公务接待,有的违规公款吃喝,有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说明在当前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提高政治觉悟,在小事小节上见政治、见形象、见品格,自觉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约束自己、规范行为。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作风改作风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特别是中秋、国庆将至,纠正“四风”又到了关键节点。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政治定力,坚决防止产生“疲劳综合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结合全县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守初心中增定力,在担使命中破难题,在找差距中明方向,在抓落实中见实效,以通报的典型案例为“清醒剂”,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风化俗、成为习惯。

“节点”亦是“考点”,中秋、国庆假期将至,各纪检监察组织要按照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的要求,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强化教育提醒,强化监督检查,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对隐形变异问题,深挖细查、从严处理,一体推进不敢、不能、不想,努力实现治理“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共天台县纪委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