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七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发布日期:2019-12-30 16:3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天台县纪委监委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我市针对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并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日前,市纪委市监委通报7起近期查处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台州市原渔业船舶检验处副处长张吕法等人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4年上半年及中秋期间,张吕法及该检验处工作人员张建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加油充值卡。张吕法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张吕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建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椒江建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经理王建敏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2月至2018年2月,王建敏在任椒江建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副经理、经理期间,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海鲜、水果等礼品。2019年12月,王建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社会管理局副局长金理富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3月,金理富在操办丧事过程中,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2019年9月,金理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温岭市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第一副大队长毛一冰等人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4年至2019年期间,毛一冰及该大队副大队长彭航伟、张金海,松门中队工作人员罗招荣等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烟、酒、海鲜等礼品。上述4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2月,彭航伟、张金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毛一冰、罗招荣受到记过处分。

天台县公路运输有限公司副经理兼公交公司经理裘锦云等人违规收受礼品礼卡问题。2014年至2018年期间,裘锦云及公交公司车队长赵贤龙、运务分公司原经理许俊等人,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购物卡等礼品、礼卡。2019年12月,裘锦云、赵贤龙、许俊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仙居县上张乡政府违规公款送礼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该乡多次以挂账形式向辖区内合作社违规购买土特产用于送礼或单位自用,或以挂账方式进行公务接待、开展旅游节活动,相关费用以帮扶资金补助名义予以抵扣。2019年12月,该乡原党委书记徐永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受到组织处理。

三门县教育局原副局长、浙江电大三门学院原院长胡为升违规公款送礼问题。2017年12月,胡为升指派浙江电大三门学院驾驶员何某购买香烟和土特产用于送礼,相关费用以虚增汽车配件费用予以报销。2019年8月,胡为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看似小事,却往往是腐败滋生的起点,如不及时刹车,很有可能走向腐败堕落的深渊。从近年查处情况看,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仍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此类问题74起,处理94人,占问题总数的21.8%。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务必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自律,坚决反对和抵制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歪风邪气。

通报强调,元旦、春节将至,正是收送礼品礼金等“四风”问题的易发多发期。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省委、市委元旦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党员干部,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务实有效。要巩固深化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成果,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自查自纠,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当面拒收、不送、主动退还礼品礼金,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全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发力纠治“四风”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酒局”“牌局”、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节日腐败”,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深挖隐形变异“四风”问题。要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在落实扶贫惠民政策、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以及“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要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发现即查,不留情面,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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