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07 16:4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县人社局

天台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天台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下称辅警)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录对象及要求

 

(一)招录对象:

具体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下表:

岗位

招录人数

性别

专业

学历

其他要求

备注

咨询电话

勤务

30

不限

大专以上,退伍军人放宽到高中

身高1.68米以上,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对能力。

0576-83967038

驾驶员

1

不限

大专以上,退伍军人或有A1驾照的,放宽到高中

有A2驾照,身高1.68米以上,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对能力。

有A1驾照的,年龄放宽到1974年10月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天台户籍,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10月至2001年10月出生);

3.五官端正,体表无纹身,个体形象好,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5.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规违纪被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2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8日—2019年11月17日(双休日可以报名)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

天台县公安局人事训练科(天台县赤城街道镇前路25号,公安大楼四楼4015办公室)

(三)报名时需携带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双面复印)、户口簿(户主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报告及报考岗位需要的资质证明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名表可通过长按识别文段末尾的二维码下载填写,要求正反面打印两份,贴二寸照片。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将对考生身高等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现场发给准考证(即盖有资格审查合格章的报名表),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3

招录程序

 

遵循公开、竞争原则,采用统一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方法确定招录对象,择优录用。

 (一)笔试

笔试为100分制,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法律知识。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18日(星期一)14:30-16:00。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试

按笔试成绩排名1:3比例进入体能测试,招录岗位报考人数未达上述比例的,参考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100米、引体向上,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三)驾驶测试

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按要求进行驾驶测试,测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体能测试成绩占70%,合计总成绩,从高到低排位。若总成绩相等,按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位。

(五)体检

按总成绩排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由招录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政审规定的内容和标准进行,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七)其他

为提高招录工作效率和满足工作需要,在下次公开招录相同岗位的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发布前,若有空缺岗位,可从本次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名次高低依次递补,按招录程序、规定要求办理招录手续。

 

4薪资待遇

 

根据《天台县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天公通字〔2018〕32号)文件精神,实行岗位绩效和分类管理的薪酬制度,人均年收入约为6.6万元,同时按规定享受“五险一金”社会保障。

 

5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招考相关项目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本次招录通过 “浙江天台公安”微信公众号以及天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rsj.zjtt.gov.cn)发布相关消息。

(四)本通告发布之前,已报名的人员需在报考期限内重新报名。

(五)本公告由天台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天台县公安局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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