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纪委县监委公布第一批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发布日期:2019-11-26 16:3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天台县纪委监委

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由县纪委监委机关牵头,会同13家职能部门,开展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并向社会公布了20项集中整治项目受理群众监督举报和反映问题方式。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专项整治主体责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精准发力、狠抓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第一批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评判。


1、开展“各类进校园活动”集中整治。

坚持“凡进必审”的原则,建立进校园活动准入和备案审核制度,明确“进校园活动”的范围,未经教育局审核备案的,一律禁止进入。堵疏结合,在县中小学生素质培训中心集中建立“交通治堵”“法治教育”“安防体验”等9个县级基地,将各类培训有机融合,有效减轻县内学校压力,教师能有更多的精力聚焦主课主业。2019年全县每一所学校的进校园活动控制在5项以内,合计比去年同期下降80%以上(责任部门:县教育局)


2、打击整治食药环假领域违法犯罪“昆仑”行动。

治安大队、各派出所全面排摸线索,共排查获得食药环犯罪线索21条。同时联合县市监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区域整治,联合出动检查、排查6次。截止目前,共侦破食药环案件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抓获犯罪嫌疑人数同比上25%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责任部门:县公安局)


3、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工作不严不实问题专项整治

通过开展“蓝天保卫战行动”“ 保平安防风险迎大庆专项行动”、“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橡胶行业专项执法检查”、环境执法“双随机”检查等行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企业。专项整治以来,共检查企业300多家次,实施查封(扣押)35家,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企业33家,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决定书23份,移送公安4起,有力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整治期间,共受理91件环境信访举报投诉,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8%。(责任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天台分局


4、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整治。

加强备案管理,在县行政服务中心增设中介备案窗口,要求新增中介机构与经纪从业人员需通过网上机构注册进行备案,并发放机构备案证明与房地产经纪人员服务证,共取缔不符合要求的中介机构9家,从业人员40名;新增备案中介机构7家、人员23名。加强监督检查,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开展专项检查,检查中介360余家次,发现存在问题28起,当场整改22起,责令限期整改6起。(责任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开展城乡公交优化提升行动。

在完成全域公交的基础上,继续开通毗邻县公交客运路线,同时,完善公交基础设施。截至11月中旬,已完成磐安和新昌二县毗邻县客运线路,临海市毗邻县客运线路正在前期调研中;已完成天台2个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和88个港湾式停靠站建设,提升我县群众绿色公交出行便利。(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


6、开展河道、湖泊“清四乱”整治行动。

对我县河道、湖泊范围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进行调查摸底,对问题现场进行拍照取证,确定责任人、责任村、责任单位。对占用河滩地、堤顶种菜等乱占及乱堆垃圾、砂石料的乱堆问题组织清理,共清理河滩种菜3处,乱堆问题18个;对乱建问题,符合审批程序的要求抓紧审批,不符合审批程序的联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局等部门予以拆除,共拆除2处,完成审批1处。(责任部门:县水利水电局)


7、开展精准帮扶问题专项整治。

出台《天台县低收入农户飞地抱团持股计划实施意见》,落实低收入农户飞地抱团持股项目4个,扶持629万元,持股低收入农户153户;开展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职业教育助学,完成雨露计划助学补助452人;实施低收入农户基本医疗全覆盖,由县财政全额解决低收入农户21303人的农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自费部分。截止三季度,全县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8840元,增幅13%,高于省定标准10%以上。(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8、开展2019年医疗质量月活动。

检查69家医疗机构,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52条。打造县中医院、平桥街头、石梁、坦头5个急救站切实解决群众反映急救路程较远、流程不畅通等问题。大力推广健康台州APP”、“ 健康一卡通”智能服务平台有效减少看病难,排队烦”。实施“中医最近跑一次”改革,让基层群众在家门口看上“名中医”,累计下沉专家96人次,服务群众1037人次。针对“大处方、滥检查”问题,利用阳光医保、合理用药等信息平台,设置用药预警,控制药品使用共100余品规责任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9、开展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障行动。

修订完善《天台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起付线从3万元降低至2万元。加强信息化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进行直接救助,实现“零次跑”。专项整治以来新增医疗救助待遇享受5760人次。我县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达到100%,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达到100%,已提前实现医疗救助政策“双百”目标。(责任部门:县医疗保障局)


10、开展小药店小诊所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专项整治以来,共完成150家药店诊所的全面检查,对发现问题落实跟踪检查重点抽查15家,立案查处药店诊所14家,警告7家,主动注销药店4家,变更执业药师9人。与卫健、医保部门建立协作监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将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与医保定点资格挂钩,移送卫健局违法线索7起,协助医保局案件调查2起,形成多部门“共管共治”工作局面,持续整顿规范药品市场。(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天台县纪委监委机关将会同各整治责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专项整治往深里抓、往实里做,真刀真枪解决问题,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