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25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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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浙江天台大染坊特种无纺胶带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名单详见清单):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违反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一案,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如当事人对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罚内容等有异议的,可在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的要求。逾期不提供陈述、申辩意见,又不要求举行听证,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决定。
联系电话:0576-89356929
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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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