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25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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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天台茂源兔业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天台茂源兔业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违反企业登记管理规定行为案件,已经本局调查终结。因无法以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的方式向天台茂源兔业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规定,本局现予以公告送达。
天台茂源兔业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如果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天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5日
编辑: ( 孙慧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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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