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工作进展]天台县扶贫专项审计整改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13 10:5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3月13日至4月29日,台州市天台审计组对天台县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我县于2019年6月28日收到台州市审计局送达的审计报告(台审农报〔2019〕13号)。

台州市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报告,指出我县在扶贫惠农政策落实、一卡通管理、移民搬迁项目整合、产业扶贫、消薄增收和文化礼堂档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办按照台州市审计局要求,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扶贫惠农政策落实方面存在问题

问题1:低收入农户数据库信息不准确。

审计发现,通过对低收入农户数据比对发现58人信息有误,动态调整数据后,40人信息已调整,18人身份证与家庭成员身份证号重复,有待调整。

整改结果:于8月份整改完成,并录入国扶系统。

问题2:未按规定条件选聘公益林护林员。

审计发现,一是2017至2018年天台县14名在任村两委主要干部被聘任为护林员,并领取护林员报酬14.76万元。二是截至2019年3月底,全县护林员380人中,有65岁以上护林员88名,其中:65岁至70岁68名、70岁以上20名。

整改结果: 14名村干部护林员已全部更换; 88名超龄护林员已全部解除合同,并都已更换到位。

问题3:未落实低保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相关政策。

审计发现,天台县民政局未开展低保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工作,天台县人民政府未出台相关政策,也未配套补贴发放资金。

整改结果:出台《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的补充意见》并已实施。

问题4:部分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未享受教育救助类政策资助。

审计发现,一是2017至2018年四学期普通高中低保家庭学生中共有330人次应享未享免学费、223人次应享未享助学金。二是2017至2018年四学期共有465人次职业高中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未享受助学金。三是2017至2018年四学期共有1952人次农村低保家庭及机构养育孤儿未享受营养餐补助。

整改结果: 9月份开学时,除已毕业外,其余将全部落实到位。

审计发现, 2017年至2018年共有519人次职业高中低收入农户子女应享受未享受雨露计划补助。

整改结果:2019年“雨露计划”助学补助452人,补助资金135.6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

二、“一卡通”到户惠农补贴发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问题1:违规发放补贴。

(1)个别农户多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0.11万元。

审计抽查发现,坦头镇严畈村的金委蔚实有耕地面积5.66亩,申领面积11.60亩,两年多发补贴0.11万元。

整改结果:已追回多发资金1130元,并划回县财政局直拨资金特设专户。

(2)向死亡人员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4.59万元。

审计发现,一是2017年至2018年天台县残疾人联合会仍对已死亡的8名人员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0.94万元。二是仍对已死亡的18名人员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65万元。

整改结果:已全部追回多发资金4.592万元。

(3)向应退未退人员发放计划生育奖扶类补贴1.18万元。

审计发现,一是2017年至2018年,向2名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0.24万元。二是2017年至2018年,向2名已死亡人员发放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0.34万元。三是2017年至2018年,向1名已死亡人员发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0.6万元。

整改结果:已全部追回发放款1.18万元。    

(4)向不符合条件对象发放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搬迁补助1万元。

审计抽查发现,2018年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庞某某获得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搬迁居民资金补助1万元,不符合《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台县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搬迁居民资金补助的通知》(天政办函〔2016〕16号)有关规定。

整改结果:已收回庞某某地质灾害隐患点补助1万元。

(5)违规认定11户低保人员。

审计发现,天台县11户低保人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同时享受低保待遇。

整改结果:已取消11户家庭的低保资格。

(6)多发离任村干部报酬补助0.9万元。

审计发现,2017至2018年天台县6名离任村干部在补助前一年前死亡,仍发放离任村干部报酬补助,涉及补助金额共计0.9万元。

整改结果:已追回多发款0.9万元。

问题2:补贴发放存在“一户多卡”。

审计抽查发现,天台县2017年度种水稻与种麦子为同一大户的“一卡通”账号不一的有8人;2017年与2018年均为种水稻大户的97人中“一卡通”账号不一的达75人。

整改结果:2019年度补贴统一打入市民卡。

问题3:部分村集体补贴由农户代领且存在滞留、挪用。

一是部分代领村集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未及时上交村集体,且有个别人员挪用代领资金。抽查7个村涉及8个人代领村集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现补贴资金没有及时上交村集体。

整改结果:个人代领村集体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24万元,已经全部交回村集体。

二是代领森林生态效益林补偿金未及时上交村集体。抽查发现泳溪乡大柳溪村汪孝华代领坎头下姜自然村2017-2018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8万元,福溪街道东临村张文升代领双湾自然村2015-2018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1万元,共计6.18万元代领资金未及时上交村集体。

整改结果:已将6.18万元资金交回村集体。

问题4:耕地地力保护补偿范围未及时调整。

一是已征用耕地仍领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整改结果:已整改,2019年在《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9年粮食产销工作的通知》(天政办便函〔2019〕16号)文件中规定 “严禁已征用的耕地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根据自然资源局提供的2016年、2017年、2018年已经征用耕地资料,由乡镇街道将已被征用的耕地落实到户,这部份面积不能享受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问题5:库区移民扶持直补资金补发与更正不及时。

一是截止审计日,库区移民扶持直补尚有28人48笔金额0.77万元发放失败未重新发放到位。

整改结果:库我移民扶持直补0.77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

二是民政局发放库区移民扶持直补,其中有1人于2016年死亡、7人于2017年死亡,财政乡镇支付平台提示2017至2018年发放该8人30笔失败,审计要求民政局对失败原因进行核查时发现发放对象已死亡。

整改结果: 8人30笔发放失败已全部处理完毕。

三、移民搬迁项目整合不够到位的问题。

审计发现,2017至2018年期间三州乡东坑村赵显忠、赵能旺和石梁镇金顺村周良树三户先后享受地质灾害隐患点避让搬迁居民资金补助与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

整改结果:已整改。

四、产业扶贫方面存在的问题。

问题1:产业带动能力不强。

审计发现,2017年至2018年产业类项目中,特色种养业7个,以与特色种养业基地配套机耕路、作业道、饮水工程等名义实施的基础设施建设31个。产业扶贫项目安排倾向于产业前期落地,没有对产业发展后期在技术、管理以及资金等方面的支持项目。

整改结果:已整改,2019年扶持产业项目18个,总投资1243万元,计划扶持988万元,带动低收入农户412户。

问题2:部分项目自筹资金不到位,导致项目投资额不实。

审计发现,部分产业扶贫项目实际无自筹资金到位。审计抽查发现平桥镇与南屏乡等5个项目补助款支付完毕后未有合同余款支出,其中南屏乡永和村杨加山自然村道路建设项目业主已明确表示余款不必支付。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3: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

审计发现,一是项目未经报批自行变更实施内容。2017年27个项目中3个未实施、3个建设内容未全部完成,项目变更未报乡镇及扶贫审批。二是项目施工管理不到位。抽查平桥镇、南屏乡工程类项目发现有工程挂靠、合同款支付给非合同方个人问题。三是项目审价差错。抽查平桥镇、南屏乡7个已完成验收并结算的项目,中介出具的结算审核报告显示结算价未按合同约定下浮。7个项目造价下浮均为0。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五、消薄增收措施缺乏可行性和持续性。

审计发现,2017年天台县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50%以上的村有83.7%,至2018年仍为70.6%。对财政补助存在依赖性。

整改结果:已整改。

六、文化礼堂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审计发现,宣传部无法提供2016年度和2017年度新农村文化礼堂验收时的评估打分表等档案材料,仅提供2017年度的达标农村文化礼堂奖励方案,且奖励方案中也未写明各村文化礼堂评估分值。

整改结果: 已整改。

我办对上述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特此公告。


天台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9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