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发改投〔2019〕91号关于调整高铁天台站站前广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9-11-13 15:2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县发改局

天台县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调整高铁天台站站前广场项目建议书的函和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2019 年天台县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第四次专题会议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调整该项目建议书,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由 80761 平方米调整为 47820 平方米,建筑面积由 50000 平方米调整为37222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调整为 33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由 50000 平方米调整为 33922 平方米;建设内容由站前广场、出租车停车场、公交车停车场、大巴车停车场、社会车停车位、风雨廊、匝道等调整为站前交通集散广场,景观广场,广场服务性建筑,社会车落客平台,大巴车接落客平台,交通枢纽换乘集散厅地下空间,出租车接落客平台、出租车蓄车场,社会车落客平台、社会车停车场、周边市政配套道路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

二、项目建设地址:天台县始丰街道高铁站前。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由 24915万元调整为 33151 万元,建设资金由你单位自筹(工程待项目资金到位后开工建设)。希接文后,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办理相关手续报批。

天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 年 11 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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