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1023MB1674541L/2016-50619 | ||
---|---|---|---|
发布机构: | 天台县委天台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6-04-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组配分类: | 扶贫 | 文件编号: |
关于下达2016年度第二批的山区经济发展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浙财农[2013]607号)规定,结合我县山区经济发展五年规划和《关于取消2013年至2014年未落实的山区经济发展项目的通知》(天农办[2016]8号),由乡镇(街道)申报,县农办合同项目所在乡镇(街道)现场踏勘,筛选年度实施项目,经县山区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现核准“南屏翠屏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等9个项目(详见附件)为天台县2016年度第二批山区经济发展项目。
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4月5日到4月11日止,共7天。
受理电话:83930398、83930370
附件: 2016年度第二批山区经济发展项目实施计划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