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08 09:2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县财政(地税)局

天台县财政局文件

 

 

 

天财绩效[2010]4号

 

关于开展201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91号)和《天台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天政办发[2007]132号)精神,我局于今年5月份印发《关于开展201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天财绩效[2010]1号),为扎实做好201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评价单位须于2010年12月15日前向我局财政监督科报送《浙江省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和《县级部门绩效评价工作考核评分表》。评价报告和考核评分表要求实事求是、格式规范。评价报告格式可从政府门户网站下载。

  二、“经济薄弱村卫生保洁资金”、“农村垃圾生态处理专项资金”、“千吨万亩有机茶工程专项资金”三个项目列为财政部门重点评价项目。请县农办、林特局两单位同时制订报送本单位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及标准。我局委托天台天信会计师事物所有限公司于本月中旬开始,对上述三个项目开展重点评价。

  三、按照“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单位)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主体。要求各部门指导、检查、督促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自评工作,提高自评质量。

  绩效评价已列入县级部门“五型”机关年度考核,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严密组织、落实专人,客观公正地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县级部门绩效评价工作考核评分表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主题词:财政支出  项目  绩效评价  通知                             

  抄送:市财政局,天台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天台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0年12月2日印发    


附件:

县级部门绩效评价工作考核评分表

      年度)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考核内容

分值

计分标准

自评分数

评定分数

一、领导重视

5

 

 

 

  1.领导听取汇报

3

领导能充分重视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的得满分。

 

 

  2.明确分管领导

2

能明确绩效评价工作分管领导的得满分,未明确的不得分。

 

 

二、职能明确和落实专人

10

 

 

 

  3.职能明确

5

明确绩效评价工作职能部门的得满分,未明确的不得分。

 

 

  4.落实专人

5

落实专人负责本部门以及所属单位绩效评价工作、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各项绩效评价工作的得满分,未落实的不得分,配合不力的酌情扣分。

 

 

三、组织培训

10

 

 

 

  5.组织培训

10

组织本部门人员按规定参加县里和财政部门组织的绩效评价业务培训或学习的得满分,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学习的不得分。

 

 

四、组织实施

35

 

 

 

  6.绩效自评情况

15

按照《天台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县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规定的范围,按时实施绩效自评的得满分;未按规定范围开展自评的,根据未完成情况酌情扣分;未按时完成自评工作的酌情扣分;未开展自评工作的不得分,如有多项自评工作的,未开展自评工作的每项扣5分,扣完为止。

 

 

  7.自评规范性

10

评价方法科学,自评报告规范,自评结论客观公正的得满分;不规范的相应扣分;未开展自评工作的,本项不得分。

 

 

  8、省市绩效评价

10

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开展评价并提交自评报告,内容完整、符合要求的得满分;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开展评价并提交自评报告、内容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

 

 

五、结果应用

20

 

 

 

 9.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

5

在申报项目预算时,应按照规定对所报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并编报科学合理的项目预期绩效目标;应报未报的不得分,编报不完整的酌情扣分。

 

 

  10.评价结果与反馈机制

15

针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进行认真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给评价组织机构;不反馈的不得分,未按时反馈的每延迟1天扣0.5分扣完为止。

 

 

六、资料报送

15

 

 

 

  11.评价计划表和评价情况汇总表

3

按规定时间和格式要求向县财政局报送年度项目评价计划表、汇总表和评价工作总结的得满分;逾期报送或未按规定要求报送的,酌情扣分;未报送的不得分。

 

 

  12.评价报告

10

在规定时间和要求向县财政局报送自评报告和评价报告,内容完整、符合要求的得满分;逾期报送、内容不完整、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未报送的不得分。

 

 

  13.其他资料

2

及时将本部门出台的有关绩效评价制度或评价信息报送县财政局;未报送的不得分。

 

 

七、其他

5

 

 

 

  14.合理化建议

2

向县财政部门提出绩效评价工作合理化建议的得满分;无建议的不得分。

 

 

  15.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3

认真完成县财政部门布置的其他有关绩效评价工作任务的得满分;成绩显著的另加1分;对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撰写调研报告的,另加2分。

 

 

  合计

1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另附上天财绩效[2010]1号文件的附件1和附件2

附件2:

浙江省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主管部门                                      

  评价类型  事前评价□      事中评价□      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部门(单位)评价组□   财政评价组□

 

 

 

 

 

 

 

 

年  月  日

浙江省财政厅(制)

一、项 目 基 本 概 况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项目起止时间

计划安排资金

(万元)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

 

  省财政

 

  省财政

 

  市县财政

 

  市县财政

 

  其它

 

  其它

 

实际支出(万元)

 

二、项目支出明细情况

支出内容

(经济科目)

计划支出数

实际支出数

 

 

 

 

 

 

 

 

 

 

 

 

 

 

 

 

 

 

 

 

 

 

 

 

支出合计

 

 

三、项目绩效情况

 

预  期

实  际

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基本指标

具体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一)业务指指标

 

65

 

1.目标设定情况

(1)依据的充分性

2

 

(2)目标的明确度

2

 

(3)目标的合理性

4

 

(4)完成的可能性

2

 

2.目标完成程度

(1)目标完成率

4

 

(2)目标完成质量

6

 

(3)完成的及时性

4

 

(4)验收的有效性

4

 

3.组织管理水平

(1)管理制度保障

4

 

 

(2)支撑条件保障

4

 

 

(3)质量管理水平

4

 

 

4.项目实施效益

(1)经济效益 

5

 

 

(2)社会效益

5

 

 

(3)生态环境效益

5

 

 

(4)可持续性影响

5

 

 

(5)公众满意度

5

 

 

(二)财务指标

 

35

 

1.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到位率

3

 

 

资金到位及时性

3

 

 

财政投入乘数

2

 

 

2.实际支出情况

资金使用率

2

 

 

支出的相符性

4

 

 

支出的合规性

4

 

 

3.财务管理状况

制度的健全性

3

 

 

管理的有效性

3

 

 

会计信息质量

6

 

 

4.资产配置与使用

制度的健全性

2

 

 

制度的有效性

2

 

 

固定资产利用率

1

 

 

综合得分

 

  100分

 

评价等次

 

 

 

四、评价人员

姓名

职称/职务

单  位

签字

 

 

 

 

 

 

 

 

 

 

 

 

 

 

 

 

 

 

 

 

填报人(签字):         

 

                                             年   月   日

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评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五、评价报告文字部分(报告综述)

   

  (一)项目基本概况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

  (三)评价发现的问题

  (四)相关意见与建议

  (五)附件

   

   

 

 

  填 报 说 明

   

  一、本评价报告由评价机构填写,所有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二、封面填写

  1.项目名称:须与项目批复文件一致。

  2.项目单位:填写全称,不得省略。

  3.主管部门:填写全称,不得省略。

  4.评价类型:分为预算申报(事前)评价、实施过程(事中)评价和完成结果(事后)评价三种。属于预算申报情况评价的在“事前评价”后打√;属于跨年度支出项目中期评价的在“事中评价”后打√;属于项目完成后评价的在“事后评价”后打√。

  5.评价方式:即指评价组织方式。属于部门(单位)自评的在“部门(单位)绩效自评”后打√;属于财政部门评价的在“财政部门组织评价”后打√。

  6.评价机构:以部门(单位)内部人员为主实施评价的在“部门(单位)评价组”后打√;以财政部门内部人员为主实施评价的在“财政评价组”后打√;委托中介机构实施评价的在“中介机构”后打√。

  三、评价报告表格内容填写

  1.项目负责人:当项目负责人有多个时,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等栏目,可调整格式,逐个填写。

  2.项目起止时间:按照项目预算批复至项目完工(竣工验收)的实际时间填写。

  3.项目支出明细情况:按照实际支出内容(经济科目)不同,对照项目申报书中的项目支出明细和实际支出情况对应填写。

  4.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预期”栏按部门预算项目申报书的有关内容直接填写,“实际”栏主要填写项目绩效目标及实施计划的实际完成情况,应与“预期”栏相关内容逐条对应。

  5.基本指标:按照“浙江省项目支出评价指标一览表”(附2)中的“二级指标”填列,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增减。

  6.具体指标:由部门(单位)或受托中介机构设置并与财政部门研究确定,设置时可参照“浙江省项目支出评价指标一览表”(附1)。

  7.评价等次:按照综合得分(S)的分值填写相应的评价等次。评价等次分为优秀(S≥95)、良好(95>S≥85)、合格(85>S≥60)、不合格(S<60)4个评价等次。

  8.评价人员:填写参与项目评价的所有成员名单,并由各成员签字确认。

  四、评价报告文字部分(报告综述)

  评价机构应根据下列提纲对各项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立项:项目的实施依据、涉及范围、主要内容、用途、绩效目标以及预期主要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等。

  2.项目执行:项目的进展及目标、计划调整情况;绩效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项目总投入,财政拨款、自筹资金落实、实际支出情况;主要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及可持续影响等;财务管理情况;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等。

  (二)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

  对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实际绩效进行认真梳理与总结,并根据评价得分给出相应评价等次。

  (三)评价发现的问题

  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总结与归纳。

  (四)相关意见与建议

  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与说明,并针对有关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与建议。

  (五)附件

  评价机构认为需要作为评价报告附件的有关文件、资料等,以进一步解释和证明报告所反映的相关内容。

  五、其他要求

  评价报告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提交评价报告时,需同时报送书面和电子文本,两者内容必须一致。书面文本提交一式2份。

   

 

附1:

 

 

 

浙江省项目支出评价指标一览表

 

基本指标

具体指标

备  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业务指标

目标设定情况

依据的充分性

共性指标

目标的明确度

共性指标

目标的合理性

共性指标

完成的可能性

共性指标

目标完成程度

目标完成率

共性指标

目标完成质量

共性指标

完成的及时性

共性指标

验收的有效性

共性指标

组织管理水平

管理制度保障

共性指标

支撑条件保障

共性指标

质量管理水平

共性指标

项目实施效益

经济效益 

个性指标

社会效益

个性指标

生态环境效益

个性指标

可持续性影响

个性指标

公众满意度

个性指标

财务指标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到位率

共性指标

资金到位及时性

共性指标

财政投入乘数

共性指标

实际支出情况

资金使用率

共性指标

支出的相符性

共性指标

支出的合规性

共性指标

财务管理状况

制度的健全性

共性指标

管理的有效性

共性指标

会计信息质量

共性指标

资产配置与使用

制度的健全性

共性指标

制度的有效性

共性指标

固定资产利用率

共性指标

   


具体指标说明

 

  按照财政支出的功能,项目评价对象可分为农林水、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一般公共服务和公共安全等项目,考虑各类项目评价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点:一方面,针对项目评价的共同点,在“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浙政办发〔2005〕91号之附件2)中对基本指标设定的基础上,对其中的共性指标进行了细化和分设,形成了“浙江省项目支出评价指标一览表”;另一方面,由于各类支出项目的功能和目标又存在较大差异,仍需对基本指标中的项目实施效益个性指标进行分设。在对项目具体评价时,根据项目特点,可对三级共性指标进一步细化或选择,并与个性指标相结合,共同构成某一项目评价的具体指标。

  一、共性指标

  基本指标中的目标设定情况、目标完成程度、组织管理水平、资金落实情况、实际支出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和资产配置与使用等二级指标细化和分设为23个三级指标,具体指标解释如下:

  (一)目标设定情况。指对预定目标的设定、规划情况是否科学、合理,能否体现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等。可细化为以下几个具体指标:

  1.依据的充分性:项目资金设立依据是否充分。依据充分的2分,有依据但不充分的1分,没有依据0分。

  2.目标的明确度:考核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明确,有具体目标2分;有目标但不够明确1分;没有明确目标0分。

  3.目标的合理性: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设置是否客观、科学,能否体现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等。目标设置合理4分,不够合理2分,目标设置不合理0分。

  4.完成的可能性: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预测项目预定目标实现的可能性(适用于项目实施过程评价)。预测项目实现的可能性为100%的2分,90%以上1分,90%以下0分。项目已完成的得2分。

  (二)目标完成程度。指项目总体目标或阶段目标的完成情况。可细化为以下几个具体指标:

  1.目标完成率=目标完成数/预定目标数×100%;完成率100%的4分;完成率在90%以上的3分;80%以上2分;70%以上1分;70%以下的0分;

  2.目标完成质量=实际达到的效果/预定目标×100%;完成项目有建设等有关部门验收文件或检测报告并合格的6分;建设等部门没有检测报告但认为合格的3分;不合格的0分

  3.完成的及时性:项目资金使用的预定目标是否如期完成,未完成的理由是否充分。如期完成的4分,未如期完成但有充分理由的2分;未如期完成没有充分理由的0分。

  4.验收的有效性:项目验收方式的合理性、验收机构的权威性和验收结果的公正性等。验收符合要求的4分,部份符合的2分;不符合的0分

  (三)组织管理水平。指按照国家政策法规和实际情况,逐步形成和运用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基础管理制度、激励与约束机制、信息支持系统以及由此形成的组织、协调和管理措施等。可细化为以下几个具体指标:

  1.管理制度保障:项目的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以及落实到位情况,人员职责是否明确;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是否齐全并及时归档;。有保障的4分;部分有保障的2分,没有保障的0分。

  2.支撑条件保障:项目承担单位的人员、设备、场地、信息等支撑条件的保障情况;保障情况较好为4分;保障情况一般为2分;保障情况较差为0分

  3.质量管理水平:项目技术指标和质量管理达到规定要求。管理标准全部达到要求为4分;基本达到要求的为2分;未达要求的0分。

  (四)资金落实情况。主要反映项目的计划投入、资金到位等情况。可细化为以下几个具体指标:

  1.资金到位率=实际拨付金额/计划投入资金×100%;100%为2分;90%以上1分;90%以下0分

  2.资金到位及时性:各项资金是否按项目进度及时到位;完全及时2分;有部分不及时1分;全部不及时0分

  3.财政投入乘数=财政投入后带动其他资金投入总额/财政投入金额。考核单位配套履行情况。及时足额配套的为2分,足额不及时的为1分,不及时不足额的为0分。

  (五)实际支出情况。主要反映实际支出结构的合理性、超支或结余情况、资金利用效率等。可细化为以下几个具体指标:

  1.资金使用率=实际使用金额/实际拨付金额×100%;考核项目单位是否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的及时性和效益性,100%使用2分;90%以上1分;90%以下0分

  2.支出的相符性:项目的实际支出与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项目经费收支的平衡情况以及支出调整的合理性(只计算财政拨款部分);项目经费符合用途的4分;基本符合用途的2分;不符合用途的0分。

  3.支出的合规性:项目的实际支出是否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情况。合规的4分;基本合规的2分;不合规的0分

  (六)财务管理状况。主要反映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财务管理有效性及会计信息质量等。可细化为以下几个具体指标:

  1.制度的健全性:项目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的完整性和合法性;是否有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并符合有关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的规定。健全的3分;基本健全的2分;有不健全的1分;没有管理制度的0分

  2.管理的有效性:项目的重大开支是否经过评估论证,资金的拨付是否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财务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有效执行;有效执行的3分;基本有效执行的2分;只一部分按规定执行的1分;没有按规定执行的0分

  3.会计信息质量:主要反映会计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等。真实、准确和完整的6分;基本真实、准确和完整的4分;不够真实、准确和完整的2分;会计信息质量很差的0分

  (七)资产配置与使用。主要反映资产配置的合理性和资产使用情况等。可细化为以下几个具体指标:

  1.制度的健全性:项目单位的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和合法;符合的得2分,基本符合的1分,不符合的0分

  2.制度的有效性: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固定资产是否有专人妥善保管;有效执行的2分,基本有效执行的1分,没有按规定规定执行的0分。

  3.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100%利用1分,90%以上0.5分,90%以下0分。

  二、个性指标-项目实施效益

  1.经济效益:指项目对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效益等;

  2.社会效益:指项目实施对社会发展的影响;

  3.生态环境效益:指项目实施对综合开发利用和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

  4.可持续性影响:指项目实施对社会经济和资源环境的持续影响程度等。在该指标分设时,可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指标的分设一并考虑;

  5.公众满意度:指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

  个性指标的具体考核评分,先由项目自评单位根据目标设定情况,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行业特点考核评分。对未达到设定目标的,根据影响程度相应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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