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政办发〔2009〕81号
关于建立加强中央投资项目
监督管理的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揽子计划,进一步加强扩大内需中央投资项目管理,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天台县加强中央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的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一揽子计划,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中央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困难和问题。
2、初步确定申报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关于编报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通知,召集发改、财政、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及时召开联席会议,按照轻重缓急、前期工作深度、资金筹措方案落实情况等筛选确定上报中央投资项目。
3、组织申报项目相关材料:对已确定申报新增中央投资的项目,协调有关部门,按上报中央投资项目要求,完善规划、用地、环保等相关手续。
4、落实配套资金筹措方案:研究中央投资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筹措方案。
5、建立中央投资项目三级责任制:对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实行县分管领导责任,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责任和项目法人代表责任,明确责任人,做到责任到位。
6、建立全过程负责制:各责任人分别对中央投资项目的申报、地方配套资金的筹措、工程的建设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的上报、开展自查和整改措施的落实、及迎接国家、省稽查等工作的负责。
7、明确发改、财政、监察、审计、规划、国土、环保等职能部门在不同阶段的职责。
二、联席会议的组成人员
召集人:严灵章
负责人:各分管副县长
成 员:施强鹏(县府办) 陈少瑜(发改局)
孙尚志(监察局) 余昌杰(财政局)
季瑞明(审计局) 陈智强(建设局)
陈天林(国土局) 胡志平(环保局)
陈绍瑛(交通局) 杨志成(旅游局)
汤 京(教育局) 丁天杰(卫生局)
杨日永(水利局) 谢旅志(农业局)
陈圣祥(农办) 车际审(城改委)
裘鸣业(新城委) 许绪连(林特局)
三、会议召集
根据中央投资项目的申报、争取、计划执行,迎接检查等不同阶段的不同工作要求,由办公室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布置落实工作任务。
四、联席会议的工作机构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办公室主任由陈少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孙兴爱、方国耀、陈忠强同志担任。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机构设置 经济管理 项目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