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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台县县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4-22访问次数: 字号:[ ]

天政发〔200928

 

 

关于印发天台县县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府直属各单位:

《天台县县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县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〇〇九年四月二十日       

 

 

 

 

天台县县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为推进县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财库[2001]2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浙江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浙政办发[2005]71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

我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拨付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一结合、三不变”。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相结合,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限,不改变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权限,不改变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权限。

(二)明确职责,规范操作。合理确定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银行的管理职责,各项财政资金的支付都按规范的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行,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管理有制度,安全有保障。

(三)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为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模式,按照改革的总体目标,整体设计改革方案,有计划、分步骤、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不断扩大改革的范围和内容,逐步实现改革目标。

(四)强化监督,提高效率。提高财政资金收支活动的透明度,实现对财政资金收支活动全过程的有效监管,减少资金申请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便利。

三、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我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框架为:建立以财政国库单一账户为体系,预算外资金支出专户为辅助,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天台支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反映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支付清算。

2、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资金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列入部门预算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支出活动,并用于与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支付清算。

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并与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支出专户进行支付清算。

4、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办理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业务,并与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支出专户进行支付清算。

5、在管理上有特殊要求的财政性资金,经县人民政府或财政部门批准,由财政部门开设特设专户进行管理。

上述账户和专户要与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国库和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保持一致,相互核对有关账务记录,逐步实现由国库单一账户核算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并通过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处理日常支付和清算业务。

(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程序。

1、支出类型。按照政府支出分类标准,根据支付管理需要,具体分为:

1)工资支出,指预算单位的工资性支出;

2)购买支出,指预算单位除工资支出、零星支出外,购买服务、货物、工程项目等支出;

3)零星支出,指预算单位购买支出中的日常小额部分,除《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所列品目以外的支出,或列入《政府采购品目分类表》的品目,但未达到规定数额的支出;

4)转移支出,即拨付给预算单位或乡镇财政,未指明具体用途的支出。

2、支付方式。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预算单位依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按季分月用款计划,在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内,向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提出支付申请;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根据批复的用款计划及相关要求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向代理银行发出支付令,并通知人民银行国库部门;代理银行从财政零余额账户向收款人付款后,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定期进行清算。

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财政国库支付机构依据批准的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生成授权支付额度清单,并在执行月份开始前通知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依据批复的用款计划,在授权支付额度内向代理银行开具支付令;代理银行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向收款人付款或向预算单位支付现金后,与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清算。

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配套措施

建立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必须做好制度性和操作性的基础工作。

(一)建立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在天台县会计结算中心增挂“天台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局)”牌子,相应承担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职能,具体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充分发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和会计集中核算的各自优势,利用现有操作平台和预算执行管理信息系统网络,实现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信息和会计核算信息的共享。

(二)制定配套制度办法。制定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办法、银行清算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为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

(三)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按照内容完整、项目明晰、定额科学、程序规范的原则,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在部门预算编制时列出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具体项目,使所有财政资金的收付建立在明晰的预算基础上,为顺利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创造条件。     

(四)建立现代化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主要包括:预算编制管理信息系统和预算执行管理信息系统,保证财政资金的拨付符合预算安排和支出进度要求;财政收入管理信息系统,监控税收和非税收入征收入库情况;国库现金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反映国库收支和平衡状况;国库收支总分类账系统,做到所有收支账目在一个系统中反映;银行支付清算系统,加快财政资金拨付的到账速度,提高资金支付清算的效率。通过建立现代化的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银行支付清算系统,为改革的顺利实施提供现代化的技术支撑。      

(五)创新和完善会计结算中心运行机制。坚持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将县会计结算中心的财政性资金账户改为零余额账户,实行先支付后清算,采用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核算并行的模式,即由财政国库部门负责财政国库支付的全部财政业务,县会计结算中心代理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办理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业务。县会计结算中心对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预算单位,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网络平台,推行“远程报账”制度,归集、整理预算单位的会计核算信息,与支付信息核对,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满足对预算单位财务监管的需要。

(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财政部门应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建立健全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定期对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相关业务进行内部审计。县人民银行要加强对代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的监控,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办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监管作用。审计部门要结合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检查,促进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

五、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步骤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规划和目标,我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092-6月)

认真做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制定改革实施方案和一系列配套制度、办法,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和配合,为20097月的试点工作做好准备。

 (二)试点阶段20097-12月)

选择县检察院、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水利电力局、县建设规划局、县科技局等五家有代表性的预算单位和县财政安排的基本建设资金,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在试点期间,要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总结和反馈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0年起)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从2010起,争取用2年左右的时间在全部预算单位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并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六、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

为确保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顺利进行,应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搞好这项改革,对加强财政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具有重要意义。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财政部门、人民银行要精心筹划,周密安排,加大力度,形成合力,促进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规范财政性资金账户管理。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建立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围绕建立新的账户体系,要进一步清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建立健全预算单位银行开户财政审批和备案制度,财政部门、人民银行要加强对财政资金的集中统一管理。

(三)择优确定代理银行。代理银行原则上应当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选择服务优良、实力雄厚、设施健全、运行安全、支付网络系统发达的商业银行代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各主管部门应在财政部门确定的代理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作为本部门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开户银行,并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在其所属分支机构内开户。

(四)严格执行用款计划制度,完善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各部门要按照新的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完善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管理。预算单位应当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认真测算支出预算执行进度,按照批准的部门预算、财政部门确定的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支出范围,分预算内、外资金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实现用款计划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并严格按照用款计划办理各项财政资金的支付,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人民银行国库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进行资金清算。

(五)切实做好业务培训工作。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切实做好对预算单位、代理银行的业务培训,预算单位、代理银行也要在本部门、本系统内进行业务培训,保证相关业务人员在改革实施前都能够掌握新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

 

 

 

主题词经济管理  改革  方案  通知


抄送: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县人武部,

县法院,县检察院。


天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4月2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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